公交一卡通收押金不妥应直接消费
(2009-01-23 23: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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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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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一卡通收押金不妥应直接消费
娄义华
公交一卡通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从去年北京市全面推广使用公交IC卡以来,发卡数量一直在稳定增长,但也有一些市民对办卡需交20元押金感到困惑。市政协委员石向阳提出提案,呼吁有关部门公开IC卡押金的使用情况,向市民及时解释、告知押金的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回应表示,公交IC卡成本已经过审计,押金有关情况将择机进行公示。
(12月22日 北京晨报)
推行公交一卡通方便市民,该举措值得赞赏。目前,全国各地都推行了这种方便市民的一卡通,上海、西安、长沙等全国20多个城市都实行收取押金办卡制度,各地收取押金从20——50元不等。然而,有关部门收取的押金一直受到各地市民诟病,认为收取押金不合理,不合法,先后有西安、北京、厦门等地的市民与发卡部门对薄公堂,成为广大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北京每办理一张交通一卡通须交纳20元押金。北京市交通卡将稳定在1600万张左右,那就将收取押金3.2亿元人民币。据报道,目前已经发行了1000万张,公交发卡部门收取了2亿元押金。既然是押金,每个持卡人有权知道这笔款项的具体用途,资金的安全性,押金产生的效益或利息客户能享用吗?这些问题,有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市民一个详尽的交待,并且需要审计部门等财务监管机构的核定后定期发布。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持卡人享有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取押金,出资人拥有资金所有权,收取部门只是暂时保管。如果取消一卡通,这笔押金要退还持卡人,那么,资金的安全性必须对公众进行公示,并且纳入到第三方的监管之下。
收取每卡20元的押金,有待商榷。笔者也常去北京,见过一些北京朋友使用一卡通,没发现此卡具有多大技术含量,卡中也没含有什么稀有金属和微量元素,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是否收回,未见报道和说明。一张卡收取押金,需要有关法律法规作支撑,有关部门收取押金的支撑在哪里?20块的数额怎么确定的,需要向公众一个交待。一卡通收押金一直为人诟病,甚至还打过官司。收取押金的数额对于每个市民来说不算多大数目,但累计的却是上亿的庞大资金,涉及的人数众多,关注度极高,有关部门必须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公交卡涉及公众利益,应当召开听证会,明确这张公交卡真实的制作成本究竟是多少、押金收多少、如何监管、利息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同时,公交公司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交公司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无限期占有押金,而押金产生的利息,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归持卡人所有。公交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即使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有法律依据,其用途也该透明,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押金所产生的利息,公交公司也应该返还给消费者,否则,就属于非法侵占。
据北京市审计局发布的消息称:北京公交一卡通的每张卡成本稳定为20.53元。那么,每个办卡人为何不一次性购买,成为自己的财产。为此,既方便又可以加大适用范围,比如外地游客进入北京,临时办理一卡通,交纳20元押金,不能马上退还,造成很多不便。如果实行购买,自己还可以进行转让,毕竟还需要冲值。有关部门说,收取押金的目的就是要持卡人保护卡,这个理由站不住脚,持卡人交纳押金就不损坏卡了?购买了就乱搞,随意损坏?自己的财产,持卡人是不会随意损坏的,别把老百姓都当小孩子看待。无意的损坏可以继续购买,由持卡人自己承担责任。收取押金,许多市民认为,如果卡遭损坏,押金肯定不予退还,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市民有偿使用IC卡,作为公交公司理应提供。如果实行消费者购买,对于资金的使用,广大市民就无权过问。这笔销卡资金变成公共财政收入,也可以投入到合理合法的地方,进行有规划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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