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乱行政的“玉米砍伐证”应彻底废止
娄义华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农民掰自家玉米,却要到政府办理“玉米砍伐证”,你说怪不怪?当地农民感到新奇,不可理喻。天底下老百姓也是头一回听说如此滑稽幽默的事情。这事发生在河南漯河市堰城区裴城镇。
《大河报》9月17日刊登的这则奇闻怪事说:
正值农忙秋收时节,河南漯河市堰城区裴城镇农民要办“砍伐证”才能收割自己的玉米,不办证就去收玉米,镇里就要“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镇里要求农民办证的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一亩地500元交费。真是天下奇闻!
土地是农民承包的,各个村民独立经营,想怎么耕种就怎么耕种,土地里种什么,有农民自己说了算,与政府无关。农村的联产责任承包制在我国已经实行近30年了,难道当地政府不知道?还在搞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的玉米成熟收割了,农民想怎么收割,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收割,这都得由拥有土地的农民说了算,与政府何干?
当地政府要求农民办证的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这个理由就要农民办理“玉米砍伐证”,未免太滑稽。乱烧秸秆不好管理,屡禁不止,乱烧秸秆当然会对交通和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也不能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农民的秸秆无用途,当地政府是否考虑如何利用好?秸秆可以喂养牛羊,可以制成肥料等途径,再则可以用于合理燃烧用于煮饭、烧水。当政府行政人员不积极去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是一种胡乱行政的做法来加以限制,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看似简单地“迎刃而解”,其实,根本就未解决问题。请问,农民不焚烧秸秆,用这种传统的方式来化解掉这个“烦恼”,哪这些秸秆又将何去何从?
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可这里的政府却巧立名目,增设“玉米砍伐证”,办证要首先向村干部打报告,写清姓名、住址、收割目的和用途、地块位置、亩数等,审查同意后找镇领导签字批准,然后去武装部办理。真是闻所未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农民是衣食父母,没有粮食,再高精尖的科技也无法研制出来。河南漯河市堰城区裴城镇政府不为百姓谋福祉,不为百姓谋利益,服务百姓,当好人民的公仆。胡乱行政,违法行政,伤透的不仅仅是百姓的心,拉开的可是政府与百姓的距离。应彻底撕掉胡乱行政的“玉米砍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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