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管理评论 |
“权责不对等”解析
《中外管理》,2006年5月
宋炜
我们在批评一家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时常常会使用“权责不对等”的字句,与“缺乏科学的战略规划体系”、“以狭义的绩效考核替代广义的绩效管理”等一起,“权责不对等”成为了我们进行管理诊断时几乎无需访谈便可得出的企业所存在的管理问题。从字面上看,其含义无非是指某些部门或岗位承担了和其权力不相对应的责任或缺乏某些应被赋予的责任,但究竟有哪些责任是不该承担或者是应该承担的,在多数文章中却往往语焉不详。无论是因何种原因未披露正确做法,直接后果都是,企业在被指责“权责不对等”之后,仍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使得各个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对等起来。所以,问题日复一日地存在下来。
前不久笔者为一家大型制造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对企业的部分关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在借助于流程的工具对部门间配合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部门权责不对等实际上是部门间配合不默契的真实原因,并进一步地得出结论,部门权责不对等的实质是权力在各个部门间的分配不合理,主要是决策权被分散了。下面笔者将试举例进行说明。
(一)“特殊合同评审流程”的尴尬现状
L公司是一家民营大型制造企业,员工总数近3000人,2005年销售收入接近10亿元人民币。其运营模式是接单生产式,即销售部负责接受客户所下订单,然后由生产部门再组织生产。受工艺水平、生产能力等因素限制,同时考虑到盈利状况,可以想见,并非客户的所有需求都能够满足,所以需要对客户提出的要求进行判断,选择出最能给企业创造价值的订单进行生产。在编制的流程目录中将公司各部门选择订单的这一过程称为“特殊合同评审流程”,参见图1的流程图。
图1:特殊合同评审流程(现状)
整个流程的步骤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在L公司,这是一个每天都在不断重复的重要流程,正是该流程造成了销售部与其他几个部门之间的关系紧张。站在销售部的角度看问题,可以发现,它倾向于签订更多的合同,这因对该部门的主要考核指标是订货量所致;而技术部、财务部、生产部则恰恰相反,最起码也是不如销售部对订货量的偏好程度更高,这是因为倘若技术部放行了某项订单,则一旦公司的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客户要求,则它将承担责任,所以它在接单方面的态度趋于保守,财务部和生产部同样持相对保守的态度。这样一来,矛盾便产生了。
同时,有相当部分订单的判定具有较高的难度。请看这样几份订单:
1.
2.
3.
类似的订单还是很多种。一旦出现这样的订单,目前的流程将使得各个部门陷于争吵的尴尬境地。
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数量的订单被技术部、财务部和生产部否决后,销售部抱怨连天,常常把状告到公司领导处。领导们做综合判断后发现,确实有部分订单由于技术部、财务部和生产部采取了过严的标准而被错误地否决了,但决不能说技术部、财务部和生产部是“不分青红皂白”。
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公司领导总需要出面协调,导致了“特殊合同评审流程”的效率低下,且销售部与其他几个部门间的关系一直不太友好。
对于这种情况的解释,有一种观点在L公司(特别是常受委屈的销售部)颇有市场:部门间配合不默契主要是因为部门之间缺乏了解,每个部门都不能站在其他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往往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没有合作意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