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北京市卫计委传来消息,今后,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无烟北京”对违法吸烟行为进行举报。据介绍,“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页面上有相关选项,可输入被举报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行为细节等,还可对违法行为拍照片上传。
通过流行的微信公众号鼓励市民举报违法吸烟行为,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的确,杜绝违法吸烟行为,人人有责,市民理当站出来。但北京市的这个“创新”举措是否见效,是否会有更多的市民响应、跟进及其对于“禁烟”是否好使唤,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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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在几乎所有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举措中,都不乏鼓励市民举报的内容。比如,鼓励市民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鼓励市民对城市违法建设进行举报,鼓励市民对交通违章进行举报,鼓励市民在节日期间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举报,甚至有的城市鼓励市民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举报,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一些城市还出台了奖励措施,从奖励几十元的纪念品,到重奖几万、几十万元的奖金,用心可谓良苦。
人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群众的力量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多地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弥补监管、执法力量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形成人人监督、施压不法行为,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值得大力提倡。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众多鼓励市民举报的举措,多与一时一地的“集中整治”行动相配套。鼓励市民举报,似乎成了一个与“集中整治”密不可分的规定性动作,这也就难免与“集中整治”一样,当时轰轰烈烈,过后偃旗息鼓。虎头蛇尾的鼓励市民举报举措,似乎更多出了一些应景的功利色彩,甚或不乏“噱头”之嫌。
这很容易让人想到,时下一些涉及民生的众多部门、单位设置的“热线电话”。一般的情形是,刚开通时,媒体报道、社会关注,煞是热闹。可要不了多久,热度一过,登记簿形同虚设,安排的专门值班人员抽调离开,民众便再也打不通本被寄予厚望的“热线电话”。
民众的期待、需求是长久的,“热线电话”的存在却是暂时的。此需求与存在之间的巨大落差,凸显一些部门、单位的工作,更多追求的是轰动效应以及“政绩”,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根本不考虑实效。
我们不能说,前述鼓励市民举报之举,与一些“热线电话”的情形尽然相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些鼓励举报的举措,形式大于内容,可操作性及预期成效,都大值得怀疑。比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城市违法建设问题,缺乏专业知识与判断力的市民,举报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再如,鼓励市民对身边的精神病人进行举报,也很值得商榷,一旦误报,必然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凡事都要市民举报,也容易令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养成依赖心理——本职工作就是坐等市民举报,市民不举报,我就不理会。本该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却全然推给了市民,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本已存在的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懒政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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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是不需要市民举报的——线索、证据、事实明白无误,相关部门只需顺藤摸瓜、依法查处就是了。比如,最近一个时期,在北京不少大街小巷的地面上及居民楼的门口,花花绿绿的“美女特服”“刻章办证发票”“收药”“信用卡”小广告贴得到处都是。这些小广告有个共同的特点:标明“服务内容”的字体小,后面的“服务电话”的字体大。有的还用白漆,把这样的小广告“永久性”地刷到地面以及建筑上。
笔者纳罕,如此小广告,哪一个不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其又何以如此胆大妄为?
就在日前,笔者家的楼道口,贴出了一纸“紧急通知”,言近期频发燃气管道爆炸事故,要对使用超过两年的燃气胶管进行置换、需要居民主动拨打联系电话云。“紧急通知”上,还盖有“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笔者给燃气公司打电话,方得知这是诈骗,不必理会。笔者不解,如此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燃气公司难道就置之不理?答曰,燃气公司没有执法权。笔者再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对方同样是推三阻四、毫无热情……
事实上,当下,我们还远未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治理氛围,远未形成对社会事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良好风习。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公职人员若是对就存在于身边的不法行为多一些切肤之痛,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推诿、不放过,则我们的社会生活,必定不会是这个样子,亦必定会有大的改观。
从这个意义上说,鼓励市民举报,大可不必被认为是什么“创新”之举,也不必有大额的奖励——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员恪尽职守,对违法犯罪线索、行为一个不放过;市民严于律己,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敢于说“不”,这当为公职人员及市民的职责与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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