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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心“三个抓手”助圆市民安居梦

(2025-09-14 15:20:06)
标签:

高远刚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新质生产力

葫芦丝

分类: 原创
成都中心“三个抓手”助圆市民安居梦
——成都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发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相关精神,落实部委对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居保障作用,成都中心学习借鉴了其他重点城市中心做法,系统梳理了现行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结合成都实际,发布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想。
一、抓细政策研究,完善实施条件
(一)开展多维度调研。系统学习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相关要求。与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省住建厅进行了充分对接,积极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电话、发函、网上查询等方式,对4个直辖市和其他14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深入摸底。调研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实施的时间、内容、模式等,了解惠及群体、资金影响、社会反馈、风险控制等要素。
(二)深化可行性分析。做好资金影响测算,以已出台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的城市流动性影响为样本,根据成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模、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结合完成资格认证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户籍人口和人才数量,分层分类对流动性影响进行测算。统筹受益人群、政策效果、资金影响,强化效益风险评价,对每项政策措施进行完整分析,科学评估效益。同时,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评估政策阶段性及总体风险。
(三)完善可实施条件。确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直付购房款的业务模式、办理流程、实施路径等要素。落实资金保障,强化与其他政策的统筹,同步制定住房公积金存量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贷款实施办法,健全资金流动性与政策调整优化的联动机制。加强对住建、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对接协调,通过多渠道收集公众意见等方式,形成政策实施的最大公约数。
二、抓准政策靶向,统筹协调发力
(一)坚决落实上级要求。成都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构建“保障+市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的住房保障体系注入强劲动力,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鼓励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助力缴存人“无居到有居,有居到安居”,实现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景。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住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缴存人,从贷款和提取两个方面找准发力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购买和租赁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有力提升刚需群体对保障性住房的购买力,降低缴存人购房门槛,减轻住房压力,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三)强化政策系统集成。深化落实好存量政策的同时,加力推出降首付、提额度等增量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同时,注重与现行政策的协同,购买保障性住房参照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按比例上浮最高贷款额度,符合多种上浮条件时,采用就高原则,保持与现行政策体系的一致性。
三、抓牢政策效益,织密保障体系
(一)降首付、提额度,助力购房安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降至15%,使缴存人能够以更低的首付成本迈入购房行列。同时,大幅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90万元、150万元。基本实现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覆盖扣除首付款金额后的剩余购房款,为缴存人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其购房资金压力得到极大缓解,政策效应明显。
(二)既能提、又能贷,发挥政策合力。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又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缴存人合理安排资金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实施“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家庭互助作用,汇聚家庭力量实现安居目标。支持“由租转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仍可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或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为租房人群向购房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据实提、可直付,满足租房需求。加大对租房群体的支持力度,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满足租房提取条件即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效缓解其租金支付压力。缴存人还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手机APP等线上渠道与成都中心签订协议,授权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给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实现“零资料、零跑腿、零费用”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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