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
(2025-08-30 01: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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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
2025-08-21
16:04:46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作者:黄雪松
8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居保障作用,从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优化。
新政明确,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降至15%,这一调整有效降低了缴存人的购房门槛。
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也将迎来大幅提升,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缴存人则提高至150万元。据测算,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基本实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覆盖扣除首付款金额后的剩余购房款,为缴存人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保障,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本次政策调整注重政策集成,满足缴存人多样化的需求。
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又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缴存人合理安排资金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
实施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家庭互助作用,汇聚家庭力量实现安居目标。
支持由租转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仍可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或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为租房人群向购房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于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只要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租房提取条件,即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租房群体的支持力度,缓解其租金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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