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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实施“新五条”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07-06 07:00:04)
标签:

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川渝公积金一体化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高远刚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分类: 行业动态
黄冈实施“新五条”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5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会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部门职能,缓解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本月起,在前期出台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职工贷款逾期利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三条阶段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实施“新五条”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新五条”支持政策包括“一降”,即我市困难企业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此期间,我市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可按3%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边缴存下限可下调至每月100元。
“三放”政策则包括:在2023年6月30日前,阶段性放宽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自愿缴存人员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首套房贷款政策适用范围,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放宽“先取后贷”条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先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其中一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满足需求的,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转”政策指阶段性开展“商转公”贷款,即2023年6月30日前,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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