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没礼让行人就该重罚么?
(2019-09-08 19:03:30)
针对当下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现状,深圳特区的通过修改相关法规,加大了对一些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是相当有必要的。但是,对加重处罚“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这一条,我还是有不同看法的。所谓“礼让”,是否可以认定为:也可以“不让”呢?特别是对一些过往行人特别多的斑马线路口,常常会造成“这边有行人不断过马路,那一头想过斑马线的车辆排成了长队的情况。”针对这样的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就应当在斑马线两端加设红绿灯,要不然,就不应当对“不礼让”行为加重处罚了。
最让人关注的,是针对电动车主违规行为的处罚加重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罚300元,电动车酒驾,处500到2000元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可看作是“史上最严厉处罚”了。真心希望电动车违规的行为会因之大大减少,这是最最值得期待的。
遗憾的是,深圳的交规改革,还是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层面上。比方说,同样的酒驾,电动车驾驶员与汽车驾驶员的处罚还是有明显区别的。还有就是对行人几乎没什么约束,而作为交通行为人,理应在法律面前是平等对待的,不应当存在对机动车驾驶员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区别对待。而只有对所有的交通行为人都加强法规的严厉约束,马路上才能够做到人人都严格依照交通法规上路。
前一篇:幼儿园教室该不该装监控?
后一篇:劝离讲台,不如让他演讲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