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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请保姆亮“家规”,可行可推广!

(2019-06-24 22:48:37)


家住虹桥的周女士打算为自己家招聘一位育儿嫂并兼做保洁的保姆。1.2万元的月薪,工作时间是早8点至晚7点。家政公司贴单后,保姆们一开始是争向接单,但随之又被周家提出的「20条」服务要求吓到了。有的保姆认为:“从内容上就看得出周女士是个难弄的主,人很挑剔,如果上门,受气肯定不会少,这个钱还是不赚为好……针对这事,我们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朱成方,听听他怎么说——

 

平心而论,保姆这工作,总归与高学历、高科技或是高技术是搭不上边的,所以,12的月薪,真的不少了。那么,为啥还有保姆会因为东家提出的“20条”服务要求,打起退堂鼓呢?

我们不妨回头来看看周女士开列的“20条”服务要求:除了能看出东家居住的房子并不宽敞,请的很可能不是“住家保姆”,即使工作累了也只能“在客厅打地铺休息”这一条有点委屈,再加上东家有一点小小的洁癖之外,我还真看不出这位东家“难弄”在哪里了。而事实上,也有保姆欣然接受了“20条”去上班了。

很多人都在说,请保姆难,难在哪里呢?就难在“人心隔肚皮”上。而时下人们请保姆,大都还只是处于“拉郎配”的原始阶段:从保姆中介所里随便拉上一个“有眼缘”的,回家干了再说,中意的,留下,不满意的,辞退了再找下一个、

再看看周女士聘请保姆,先把东家有什么要求,保姆能不能做到,双方在聘用之前就开诚布公地说清楚了。所以,在我看来,这么做,至少要比 “拉郎配”要靠谱多了。你看那位唐阿姨,先是争先恐后地抢下周女士的单子,但一看到“20条”,就打起退堂鼓,——不是她不想赚这12,而是“臣妾做不到”呀。而另一位王阿姨,她在仔细阅读了“约法20条”之后,并不觉得有什么“难做”的,便欣然接下了这一份工作。想来,王阿姨上门到东家去干活,她的心里一定是有底的。可见,周女士这样的招聘保姆的形式,其成功概率,还是很高的。值得很多人学习和推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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