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的一名58岁的单身女子赵女士长期独居,与家里的两条宠物狗相依为命,最近想要通过遗嘱的形式,将去世后房产变卖后所得的60万元遗产交给狗狗继承。但很遗憾的是,赵女士的愿望没能达成,公证处以“无法可依”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针对这事,我们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朱成方,听听他的说法——
作为一名长期与宠物狗相依为命的独居老人,赵女士打算通过立遗嘱的途径,在去世后,将变卖房产的60万元作为遗产继承给两条宠物狗,这样的情感我非常理解,也十分同情。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并不支持宠物作为继承者继承遗产,所以,“法无定规不可为”,当地公证处以“无法可依”为由拒绝了赵女士的请求,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有人在网上指责赵女士了:为啥不将这60万元捐赠给急需帮助的贫困人士呢?但不知这些人想过没有,对赵女士来说,这两条狗就是她最最亲近的“家庭成员”了,一旦自已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这两条狗的生计,就成了她最最揪心的“身后事”了。面对这么一个善良、无助的独居老人的人生最后请求,我们能够做的,理应伸出援手去帮助她,而不是采取道德绑架的态度去橫加指责。
问题是,假如赵女士实现了自己的意愿,那么,对这两条宠物狗来说,它们怎么去管理和使用这一笔遗产呢?可见,还是要通过具有爱心的人来实现赵女士的遗愿的。那么,对赵女士来说,还不如通过遗嘱赠与的途径,将这60万元赠与某一位善良、诚信的爱狗人士,并签订合约,委托受赠人精心照料这两条狗,如果还不放心,她还可以委托第三方人士实施监督,假如受赠人本身就是一位经济相对困难的贫困户,那就更加两全其美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