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房地产开发的好路靠调控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过于强调“自由”,其运行结果,要么市场畸形,要么市场失衡,已是实践证明的疴症。
某种意义上,适度形成市场失衡,有利于提速房地产开发速度,但有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失衡与失控的弊端。特别是市场畸形发展影响实体经济健康成长与平衡。
应该说,大宗商品特别是超大型不动产市场更适合有严厉规则管控与疏导。大宗商品交易更适合用非市场的手段综合调控,如钢铁、船舶、煤炭、汽车、重型机械等,特别是房地产产品不适宜实行“自由市场”的模式,更适合有计划管控和疏导的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的市场目标及目的规范经营。
房地产市场由于不同阶段供需关系的不同,经过野蛮无序生长、飞速畸形发展阶段,进入稳定供需的平稳阶段,在成熟市场当务为规则的制定,解决的既不是供不需求,也不是供大于需的问题,而是人口流动是否经济、社会管理是否科学,房地产市场结构是否科学的宏观经济问题。
房地产市场调控作为必要手段,对稳定供需,平衡一个区域市场,有“市场自由交易”、“市场自由组合”等市场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房地产供需矛盾的作用下,房地产开发容易冲动,容易在市场销售端形成隐形“库存”或“待售当房”,影响巨额资本流动,进而形成宏观上的“通货紧缩”,形成产业结构性失调。
解决房地产无序及畸形市场现状,让市场调控主导市场调节应该成为常态。通过调控控制冲动开发,保障市场有效供需按照科学而严格规则交易,保证市场价格合理稳定增长,房价随货币市场供需、产业布局规律的变化而变化。
调控从供需两侧发力,开发行为一旦出现与有效需求相对应,房地产开发才会走上稳定有序可调可控之路。
在成熟市场,调控的效果绝不能与房价挂钩。调控是供需关系有序健康的必然要求,调控的效果是更好发挥供需的有效性,配置资源的科学性,而不是把调控当成打压房价或托底市场的手段。调控能让始于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市场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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