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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调控重在“说”二次调控核心是“做”

(2010-09-20 21:40:01)
标签:

杂谈

保障性住房

房产

公租房

财经

商品房

房地产

房产/置业

分类: 房地产、经济和社会之事

第一次调控重在“说”二次调控核心是“做”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是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核心,如果把这个称为“新国十条”作为第一次调控的话,那么这是以“说”为核心的纲领性文件。接连出台的政策组合则是落实“新国十条”深化的调控措施,是以“做”为核心的调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政策的力量正在牢牢掌控者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轨迹。

    国庆节临近,长假期间房地产市场受一系列强烈调控政策影响,房价稳定、房市稳定已成定局。

    应该说,调控不是按照一次、二次、三次......来表述的,而是围绕“新国十条”展开系统性落实调控措施展开的。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五大措施都具有操作性、严肃性,围绕落实“新国十条”的措施,归集为第二波调控措施,展现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新国十条”表述科学,各项措施做的坚决,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才会巩固,房地产市场发展才会趋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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