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和“地王”现象合情合理合法
高房价让人心浮气躁,谁是高房价的推手?关心房地产的人都在苦苦追拿。但是高房价依然坚挺,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制度决定房地产经营方式,经营方式决定了房价会逐渐走高!指责“高房价”和“地王”现象是没有道理的。
大家都知道,高房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社会发展推动建材等价格上涨,但是其价格远远没有房价上涨的速度快,主要原因不是供需问题,主要原因是土地以隐形的方式迅速增值造成的。
土地使用价值越高其价格越高,这是常识。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土地价值相对不变或者反映社会经济的平均价值,而使用价值随着地域经济水平提高、社会设施配套完善迅速增值。
房价高涨的原因和我国土地制度不够完善有关系。有专家认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是由土地使用者动用所有权人“处分权”来“处分”使用权的制度,是让“使用权”和“处分权”一体的制度。我国房价的暴涨,是土地使用权被土地使用者隐形“处分”而获利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结果。
我们不能炮轰开发商,我们需要理性分析高房价,高房价的基础是房地产的管理制度。所有经营活动都要围绕制度这个核心展开。
自从我国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重大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突破了传统观念,解放了生产力同时这项制度也在完善过程。在财产处分权的问题上,所有者的权力是什么,经营者的权力是什么?决定了经济发展方式和经营方式。如果经营者有处分所有者财产的权利,经营者必然在市场有更大的发言权。
在房地产经营过程,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而经营权又隐形的包含了处分权,这就是目前土地制度的弊端之一。我们说,解决这个问题比炮轰高房价更有意义。我们从另一个层面讲,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而经营权又隐形的包含了处分权,很多人指责开发商一点道理没有。完善处分权利的分割制度才是防治房地产市场有脱缰野马的良方。
任何制度都有完善的过程,土地制度也然。土地招拍挂是体现所有者对土地处分的权利,经营者得到土地以后,土地带来的依附在房屋中的使用价值依然可以给经营者带来效益,所以,我们又不能嫉妒精明的“地王”。
事实说明,“高房价”和“地王”现象的产生有必然性。没有“高房价”和“地王”就没有发展,没有“高房价”和“地王”就没有完善制度的依据。
“高房价”和“地王”现象围绕土地制度展开和出现,这是非常合情合理合法的经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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