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情敌》

标签:
读书杂谈 |
分类: 读书笔记 |
作者:鲁引弓
好久没有读过纸质书了,那天突发奇想,虽然没有随身携带图书馆的借书卡,仍然走到了楼下的自助图书馆看起来。这是新款的机器,看起来高大上,点开屏幕上的界面,果然有扫码借书的功能,我的手机已经绑定了网上图书馆,应该能用。于是,隔着玻璃窗踅摸起来,有几本书吸引了我的目光,把它们的号码拍下来,扫码、输入、借书成功。
这本书是其中之一,原来读过她的作品,虽然故事内容已经想不起来,但是作者的名字让我印象深刻(看起来一个特别的名字是很容易让别人记住的)。简介上说作为新闻与文学的新锐跨界作家,作者是新一代“热题材神投手”,也就是擅于以敏锐的眼光捕捉社会热点,描写人生、暖心励志。
《那些年的情敌》,顾名思义,是一本描写爱情的小说,但又不全是爱情,还是在时代变迁的大背景下,一个小人物的生活。他出身不高贵,学业不出众,工作马马虎虎,既不是特别高颜值,也不是特别有才干,既不让人特讨厌,也不让人特喜欢,他正是千千万万个普通人的化身。虽然他历经的好几段感情都没有成功,但不得不说,每一次他都是认真的。
简单来说说他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失败吧。
友琳是他的初恋,20世纪八十年代,十八岁的他们相识在大学同乡会上。一开始只是他一厢情愿,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闭门造车的诗歌越写越好,终于赢得了友琳的爱情。但这感情十分脆弱,很快就被留着半长头发,背着大旅行包和吉他的老蒋抢走了,友琳只是看着他、聊着天、听着他唱歌就爱上了他。老蒋消失在去海南打拼的人潮中,带走了友琳的心。可能正如冯唐书里说的那样,“少年的脏是不羁”,这种一无所有的疯狂劲对某些女孩子有致命的吸引力,愿意为他张开怀抱,愿意为他倾其所有。不过,老蒋一去不回头。并不是真的没有回来,他早就跟别人一起回来了,但他自顾不暇,实在没有精力去卿卿我我。兜兜转转,友琳和他重修旧好,可是大学毕业之际,两人再一次面对残酷的现实。都想留在南方这座城市,可是都找不到工作,焦虑、焦躁,哭泣、争吵,友琳最后舍弃他,选择了能为她和她的家庭提供更好保障的那个人。
能责怪友琳现实吗,其实后面几段感情中,女孩子都很现实,要么为了发展自己的事业,要么为了守护自己的房子,男人的话语和感情不值得信任,只能靠比较条件来掌握幸福。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爱情也许可以盲目,但是婚姻必定是清醒的、现实的。
最后一个故事已经来到了2004年,他跳槽到了一家杂志社工作,三十多岁的他每一次相亲都是以结婚为目的。大学三年级的小雨来他们杂志社实习,背着LV、穿着BURBERRY,他以为是假货,其实都是真的。小雨来自富有的家庭,有钱的爸爸找了个小蜜,妈妈跟他吵得天翻地覆,但坚决不放手。小雨能做的,一个是拼命花钱,比如一次性就买两个新上市的名牌包,因为爸爸虽然不爱妈妈了,但是仍然很爱女儿。另一个就是经常整点事出来,比如硬是要跟比自己大十几岁的他在一起,就是想叫父母一并操心,只有这样做他们才能同心协力,找回从前三口之家的感觉。也不能说小雨随便,她答应他一毕业就结婚,甚至两人共同买了房子,虽然是小雨父亲先付了全款,他每月按揭付给小雨,毕竟未来可期。谁知计划不如变化快,小雨毕业后,父亲帮她申请了澳洲一所著名高校去读研究生,出国后的小雨才有机会认真过自己的生活,心情稳定了,眼界开阔了,爱情转移了。趁着房价上涨,他们卖掉了房子,心平气和地每人各赚60万,这一章的标题叫“合伙人”。
小雨跟他在一起可能更大程度上是寻求一种安定吧,因为他没有钱,应该不会去花天酒地,因为他年纪大,应该会对她宠爱有加。可是在一段感情里或一个婚姻里,幸福其实要靠自己去把握,如果你的内心足够强大,足够细腻,足够感知每一个小确幸,别人动不了你的幸福。反之亦然,没有人是为你量身打造的,如果你总是试图从别人身上找确幸,那么不论你跟谁在一起,都不会幸福。
前一篇:【深圳】中山公园夜色
后一篇:【韩国·首尔】北村韩屋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