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味“南”半球:食肆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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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读书笔记 |
作者:蔡澜
宅在家里的日子有些郁闷,读些轻松愉快的文字不失为安定心神、恢复勇气和增添信心的好办法。所谓好办法,其实就是为自己寻找一处桃花源,躲在里面不问世事。以前都是阅读纸质书,年前开通了微信读书,赠我一个月无限卡,于是随手在微信读书里挑了一本蔡澜先生的书,“寻味世界系列”的其中一本——《寻味“南”半球:食肆无疆》。跟蔡先生这个老饕比起来,我是一个特别不爱吃的人,不会吃也没兴趣做,所以每次看到人家能吃得那么开心、做得那么讲究的时候,我也相应地感到了快乐和趣味,可能比自己去吃更有意思,因为我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专门为了吃什么东西去某个地方。这也间接地说明了读书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因为我的人生很简单,只有通过阅读来开阔眼界和丰富阅历。
略读一遍全书,有几个地方让我印象深刻,简单说来就是三种动物、两种水果和一种心情。
一、三种动物
1、考拉:
在“澳大利亚”一篇里,蔡先生写到:澳洲人时常在保护动物和杀戮动物之间,自相矛盾。前些时候,他们要杀袋鼠岛上数量过多的五千只树熊(即树袋熊,考拉),被全国人民骂得半死,结果不了了之。又说它们虽然可爱,但是数量太多,又蠢得要死。树熊最笨,又整天只会吃有麻醉性的尤加利(桉树)叶子,吃完昏昏欲睡,有时还会睡得从树上掉下来。一提到考拉,我猜大多数人都跟我一样,会与可爱、萌萌哒这些词汇联系到一起,就像我们的大熊猫宝宝一样。动物园里见到的那些小动物,怎么会是愚蠢的呢?世事难料,前一阵澳大利亚的一场大火,让多少考拉无处可逃,这下应该不会有人嫌弃它们数量太多了吧。
2、蛇:
还是在“澳大利亚”,最近又有“蛇王”集合起来,抗议杀蛇。蛇是受他们国家保护的动物,大大小小,不管是什么蛇,都不能杀。所以在南澳州的中国餐厅,绝对没有蛇羹这道菜。只有在受到蛇攻击的时候,人才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牙还牙。或者是当蛇生病或受了重伤时,才能下手。如果抓到一条蛇,你有义务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把它带到森林中放生。若不遵守,会被判监或罚款。2003年和2019年两场没有硝烟的战场都与某种野生动物相关,我就纳闷了,人们是为了好吃呢,还是为了猎奇呢。不少人出来呼吁与野生动物达成和解,对于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想想都觉得可怕,更别说吃了。
3、马:
在“南非”一篇里,他讲骑马去看野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让马知道你是主人,就那么简单。怎么把这番话告诉马儿呢?很容易。骑上去之后用双脚紧紧地夹马腰,缰绳不能拉得太大力,也不可以放松。千万别让它们低下头去吃草,一有恻隐之心,马儿即刻给你颜色看。它们怎么欺负你?一下子跑得很快,让你的屁股不断地和马鞍冲击。女人还好受,男人那儿就差点撞肿。我不由地想起迟子建在《额尔古纳河右岸》里描写的一幕,忘了人物的名字了,日军解散后,他骑在心爱的马上回家,炮火声中,他晕了,马惊了,带着他飞跑,等他醒来时睾丸已经碎了,从此变成一个可怜又有点可恨的人。这时候你一定要紧紧收缰,别自认威风地用一只手,否则容易出乱子。收不紧的话,马儿跑得更快。收缰记得用双手才够力。最后笔锋一转,告诉大家他自己也没骑过,这些经验完全是靠看很多西部片得来的,你说搞笑不搞笑。
二、两种水果
1、榴莲: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蔡先生这样吃榴莲,他们专门组织了一次榴莲旅行团,去马来西亚吃“猫山王”或“黑刺”。也许是因为我身边的朋友大都是北方人,从来就没有吃榴莲的文化。好多年前,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在超市里买过一小盒榴莲,正如许多人形容的那样,闻起来其臭无比,味道呢,我和老公都能接受,觉得香甜,老妈不行,她接受不了热带水果,除了荔枝,就连我们觉得闻起来特别香的芒果她也不吃。后来又买了一次,不知道是因为榴莲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吃完拉肚子了,我就再也不吃了。之后又开始吃榴莲不是直接吃水果,而是尊宝或者必胜客的榴莲比萨,完全没有臭味,吃起来浓香可口,真是美味。虽然我很少吃榴莲,但有一点看法跟蔡先生一致,那就是要吃冰冻后的榴莲。蔡先生说:我们这种叹惯(即享受惯了)冷气的香港人,当然是不喜欢温吞吞的,就算是在树下吃刚掉下来的,也不如放进冰箱中冷冻一下那么美味。。。榴莲一冷冻,味道就没那么强烈了,初试的人也可以接受。而且榴莲无论怎么冻,也不会硬到像石头。选核小的,冷冻后用利刀切下肉来,一片片,像冰激凌一样,一吃就上瘾。如果你也喜欢榴莲,可以尝试此种吃法。
2、百香果:
在《秘鲁》一篇里,蔡先生写到:看到五颜六色的热情果,也忍不住伸手拿了一个。这种东西打开之后里面有像青蛙卵般的种子,一向是酸得连阿妈都不认得。但很奇怪,秘鲁的热情果甜到极点。今后有机会大家一试就会同意我的说法。读到“热情果”,我一愣,这是什么水果,似乎没听说过。读到“青蛙卵般的种子”,我想到了,应该是我们平时说的百香果。在越南胡志明旅游的时候,我和老妈走的口渴,就在街上的冷饮店里点饮料喝,看到“passion”这个词,以前不知道的,但是我立刻就想到了百香果,我们用的是音译。“passion”的中文意思就是热情,所以他们说“热情果”。再读到“酸得连阿妈都不认得”,我笑了,也肯定了,就是它。以前总看到街头有人十块钱几个的卖百香果,黑不溜秋的,一看就不像好吃的样子,也就从来没想过要去买来尝尝。我头一次吃百香果还是公司组织去厦门旅游,我们在鼓浪屿闲逛的时候,有个同事买了几个,说这种水果美容养颜,她特别喜欢,给了我一个。学着她的样子,打开一个洞后,用吸管在里面搅了搅,然后吸,差点没吐出来,那真叫一个酸啊。看着同事甘之如饴的样子,我由衷地佩服,为了美,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有朋友也喜欢百香果的味道,去年特意叫人从广西寄了两箱过来,说广西的百香果比较甜,送了一箱给我们。收到后我们打开一个尝尝,仍是酸得能倒牙,没人愿意吃,就搁在那儿了。差不多要坏掉的时候,老爸用勺子把里面的果肉挖出来,兑点了水、蜂蜜、冰糖,再放进冰箱冷藏,哇,味道果然好了很多,我们就用这种方法把那些百香果消费了。后来听朋友说,当然要放蜂蜜调味啦,为了健康,糖就不要放了。有一次在饭店吃饭,邻桌的小姑娘道出了一句至理名言,她说,我不喜欢吃百香果,但是我喜欢喝百香果汁。哈哈哈,联想到我们吃百香果的经历,这下你明白个中缘由了吧。
三、一种心情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蔡澜说“旅行要趁年轻”。在“埃及”一篇里,蔡先生说:趁年轻时,早点去看金字塔,你会爱上这古老的文明,感叹那伟大的工程。不然,只觉得是堆叠积的巨石。当然不止是去看金字塔,年轻时有体力有热情,有好奇心有探索欲,不在乎环境的脏乱差,不在乎旅途的艰难困苦。真的是因为年轻吗?再值得研究的历史和文明,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忽然,我对埃及感到极强烈的厌恶,想尽快地离开。因为这块古旧的土地代表了我垂垂老矣的心情。以前读过一本书《花甲背包客》,博友里也有不少老驴友,真心地佩服他们,语言不通阻止不了他们外出的脚步,年龄见长阻挡不住他们旅行的热情,他们结伴或者独行,他们从不丧失走遍世界看遍风景的决心,真的值得很多人学习。以前总想往外跑,如加西亚·马尔克斯说的那样,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那些借口没时间、没钱最后哪里都去不了的人,大概只是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决心。今年本来打算“烟花三月下扬州”的,现在计划泡汤,宅在家里的日子按部就班读书、学习、健身,就觉得不是非要跑出去了,在家里看风景也挺美,至少没有了旅途的劳顿,所谓“心远地自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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