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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二午睡时刻》

(2020-01-04 07:41:03)
标签:

读书

杂谈

分类: 读书笔记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提起马尔克斯,家里有一本《百年孤独》,好多年前买的,一直没勇气翻开来读,尽管听说它是部好书。近几年本着书非借不能读的精神,很少买书,都是借。这次去图书馆借书,看到书架上有这样一本马尔克斯的小书,总共也就一百来页,应该不难读懂,放心地借回家来读。


没想到,刚读完第一个故事——《礼拜二午睡时刻》我就有点发蒙,弄不清它到底是一篇短篇小说还是一部中篇的第一章,这也太短了吧,结尾处给人一种戛然而止的突兀感觉。它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接着读后面的文字,明白了它是与上一篇无关的内容,这才确信,它真的就是这么短。好在它是这么短,我就又重新读了一遍。读完的感觉是,作者描写的真细致。赤褐色的岩石隧道、两边对称的香蕉林带、令人窒息的煤烟气,拉着一串串青香蕉的牛车、装着电风扇的办公室,火车上十二岁的小女孩和年老贫穷却镇定安祥的妇人。陈旧、落后的气息扑面而来。听谁说起过,只有通过这样细致的描写,才能把读者带到故事中,仿佛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下火车之前,为了不显得自己旅途劳顿、蓬头垢面,妇人刻意收拾了一下,擦干脖子上的汗水,抹去脸上的油污,她让小女孩穿好鞋梳好头,并且对她说“就算渴死了到哪儿也别喝水。尤其是不许哭。”我承认这些描述和语言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她们这是要去做什么?为什么不能喝水也不能哭?


我们不知道她们姓甚名谁,从哪里来,但我们好像一直是一个旁观者,看着母女俩在炎热的八月的一个礼拜二中午,坐着火车来到这个小镇,找到神父的家,平静但执着地请正准备午休的神父出来,跟他借用公墓的钥匙,准备去探望一个死者,然后还要赶下午三点半的火车回家去。这个死者对小镇上的人来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说他是陌生人,因为谁都不认识他。说他熟悉,因为镇上人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小偷。上个礼拜一凌晨三点,寡妇雷薇卡太太听到有人在撬他们家临街的门,独居二十八年激发的恐惧感使她没有过多的犹豫和辨认,端起枪冲着门锁的位置扣动了扳机,当时她只听到一声呻吟,天亮之后才看到外面的尸体。但是,对于这个女人来说,死者是她唯一的儿子。她说,来看望那个被打死的小偷。她说,他是个非常好的人。她说,他很听我的话,从不偷穷人。她那坚定地保持尊严的语气和态度,令神父脸红,仿佛是她而不是神父在替上帝说,我爱你们,不论是否有罪。


读完书我有几点疑问:

一、消息从哪来?

既然镇上的人都不认识这个小偷,简单草率地把他打死把他掩埋在镇上的公墓,那这个妇人又是从哪儿得到的消息,带着女儿坐着火车来到这个小镇认亲呢?老公又要说我了,不要在意那些没用的细节,可我就是会纳闷啊。上次子健跟我们讨论道法课上的一道题目,他也是这么说我的。这道题目在我看来就是法律和道德的悖论,火车即将驶来,几个小朋友在铁轨上玩,一个小朋友是在废弃的铁轨上玩,另外几个小朋友是在正在运营的铁轨上。问题是火车要冲向哪一边?是冲向废弃的铁轨压死一个人,还是冲向运营的铁轨压死几个人。注重细枝末节的毛病让我快要抓狂,忍不住想他们为什么要在铁轨上玩?有没有办法在火车到来之前让他们离开?火车没有办法及时刹车吗?老公说我,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你只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很简单的一点,火车冲向哪一边损失最小!我当然不能接受他的论调,在废弃铁轨上玩的小朋友不能被压死,否则以后谁还会遵守秩序!那几个小朋友是“罪有应得”!他说,压死那么多人就算正确吗?是一个家庭失去孩子的损失大还是几个家庭失去孩子的损失大?这个吗。。。唉,难怪说法不责众。我们的讨论不了了之,几天后子健不无得意地说,他这道论述题得了满分20分。我们惊奇,你怎么写的?他说,就是从不同角度讲了一下。他告诉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自夸,我才写了几行字就得了满分,YZH写了一大篇才得了19分,我真是个天才,哈哈哈!


二、是母爱吗?

老公肯定没读过这篇文章,我跟他说,一个小偷的母亲说她儿子是一个极其听话和非常好的人,问他有什么感觉。他说,说明他是她的宝宝啊,她很爱他啊。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承认这是很伟大母爱,因为她知道他偷东西。面对一个有瑕疵的孩子,我都不敢保证自己会这么坚定地爱他。也许从理智上我知道不管他有多坏,我都要接纳他,接受他,原谅他,因为他是我的孩子。但是从情感上我说不定会嫌弃他。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前一阵儿子健总是被老师投诉,让我很头疼,我真的有点烦他了。所以这个母亲让我疑惑,难道因为爱孩子,就可以是非不分吗?这难道不是溺爱吗?常言道,慈母多败儿。因为儿子过去曾是拳击手,常常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所以她宁可他当小偷获取不义之财也不能忍受他继续拳击手的生涯。转念一想,不知道这是哥伦比亚的哪个年代,也许他们有许多难言之瘾吧,贫穷的家庭条件让他没有机会读书接受教育,也没有机会得到除了挨打之外的那些高级工作,为生计所迫他只能去偷东西,但是他很听妈妈的话,从不偷穷人的东西,这种近似侠义的行为的确已经可以安慰母亲的心。


三、是不是小偷?

有一次听北美崔哥的节目,他讲到一个单词和一个真实的故事,单词是freeze,有冻结、寒冷的意思,故事是说一个日本男人在美国找朋友玩,不小心走错了地方,结果被屋主人射杀。屋主被判无罪,因为他喊了“Freeze!”

可惜日本人没听懂,照直往前走,结果酿成大错。

例句可以是 Freeze! I've got a gun. 不许动!我手里有枪。

所以,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单词,不许动,不仅仅是Don't move,还可以是Freeze, 否则白白丧命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回到这个故事中,寡妇只是听到了前门被撬动的声音,随即就开枪打死了那人,不知道严格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但

以我粗浅的认识,我觉得即便他以前是个小偷,即便这一次他也正打算偷东西,可是直到他真的入室偷窃之前,应该还不

算是小偷吧,直接就开枪把人杀了,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不知道法律会站在哪一边,寡妇还是小偷?反正故事中镇上

没有一对寡妇的行为提出质疑。


百度了一下这篇作品,原来还有许多我不了解的背景和深意,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深究一下。


《礼拜二午睡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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