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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

(2018-08-12 05:44:27)
标签:

杂谈

读书

分类: 读书笔记
作者:王安忆

这部长篇小说获得了世界华文文学奖,并在2000年获得了矛盾文学奖。有一次跟老公在得到专栏的<每天听本书>里听到了一点小说的开始和结局,有点好奇,一个风光无限的“上海小姐”怎么最后惨死在家中呢?上次在图书馆借书时恰好碰到它,赶紧收入囊中。

全书分为三部,文字是作者一贯的风格,细腻朴实,不疾不徐,娓娓道来。大段大段的描写,如果不是用心品味,就会觉得不知所云,比如第一部第一章,讲上海的弄堂和屋顶的鸽子,说弄堂里的流言和女儿,让我这个急于知道故事情节的人受挫,只得先放下来读别的。过一段时间捡起来逐字逐句地读,终于读完后,有点怅然若失。这是关于一个女人一生的情爱故事,有一句话叫“天生丽质难自弃”,说的就是王琦瑶。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与众不同的地方是长得特别美,书中有形容她像三十年代的电影明星阮玲玉。不知是不是作者刻意为之,她不但容貌像,命运也是一样的多舛。她跟随好友吴佩珍到电影厂看拍戏,被导演看中,邀她试镜。可惜试镜不成功,因为她的美不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的。导演不想埋没她的美,作为补偿,请一个摄影师朋友程先生为她拍下一组生活照,其中一幅刊登在《上海生活》杂志封二,以“沪上淑媛”为名,让她从此小有名气。

试镜不成功,让王琦瑶与吴佩珍之间产生了嫌隙,渐渐疏远,另一个同样非常欣赏她美丽的女同学蒋丽莉及时填补了空位。她是同学中家境最好的之一,父亲是工厂主,因为包养了外室,长期不回家。上海滩从来都是不乏热闹和时尚的,当要举办“上海小姐”选美的事传到他们耳朵里时,王琦瑶本人还没什么想法,程先生和蒋丽莉却积极地操办起来。程先生出人、出主意,蒋丽莉出钱、出人脉,他们联手将美丽的王琦瑶推上了当年“上海小姐”季军的宝座,俗称三小姐。那一刻的辉煌是王琦瑶人生的巅峰,粉红色绣花旗袍突出了她的妩媚和娇嫩,苹果绿洋装突出了她的清新和活泼,最隆重却又是最简单的结婚礼服在一众繁复和热闹的衬托下变得十分纯粹,仿佛她是做了真正的新娘,有点喜有点悲还有点委屈,让人百感交集。

选美落下帷幕,生活归于平静。这一场盛事让程先生陷入对王琦瑶深深的爱恋,这一爱就是几十年,矢志不渝。同时,蒋丽莉也爱上了程先生。王琦瑶是一个清醒的旁观者,对程先生,她是当作“做退一步想”的想,却绝不甘心承诺。对蒋丽莉,她有点为难,既不能明说又不能阻拦,只好退避三舍。此时却来了个李主任,他本来是在“上海小姐”决赛时给二小姐捧场的,最终票却投给了王琦瑶。李主任是当局要人,除了正房妻子,还有两房妻室,厮混过的女人更是不计其数。身居要职见惯风雨的李主任被王琦瑶的楚楚可怜打动了,他雷厉风行地在“爱丽丝公寓”租了房子,王琦瑶从此过上了金丝鸟一样的生活,锦衣玉食,但注定孤单寂寞。上海解放前夕,一架从北平飞往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名单上有李主任的名字。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萦绕着蔡琴的一首歌,《痴痴的等》,好长时间没有在博文里插入过音乐了,这次想插入这首歌,却不会弄了。感兴趣地朋友可以自己上网搜来听听,那歌词里所传达的揪心等待,再加上蔡琴低回婉转的歌喉,实在是太符合这故事的情节了。

第二部和第三部分别讲述了王琦瑶与另外两个男人的爱情,如果说第二部是有点无奈,那么第三部就有点不堪了。用她外婆的话说,这孩子的头没开好,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

为避战乱,外婆将失魂落魄的王琦瑶送到了自己的老家邬桥,可过了两个月她就又回到了上海。出乎意料地,她收起所有的光芒在平安里租了一套房子,花了三个月时间学习并取得了注射执照,然后挂牌当上了专为人打针的护士。收入虽然不多,但也能自食其力。正当你以为她要这样清心寡欲地过下去时,她认识了康明逊。康明逊是严家师母的表弟,家境好人也帅,最难得的是善解人意。这与他的出身不无关系,他虽是二妈亲生,却一直在大妈跟前长大,因为他是他们家唯一的儿子。他从小就懂得察言观色,取悦大妈,讨好姐妹,反而是与亲妈最为生分。康明逊、萨沙、严家师母经常与王琦瑶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吃东西,日久生情。他也很早就知道王琦瑶是谁了,他很明白,自己这样的家庭不可能接受王琦瑶,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如果王琦瑶吸取教训,要么抗争要么决断,恐怕两人的结局都会改写,可惜他们两个都只顾了眼前的欢愉,不去想未来的事,直到王琦瑶怀孕。这本来也是一个打破僵局的契机,可是王琦瑶做出的决定令人匪夷所思,她决定把孩子父亲的名义安在萨沙头上。不是老老实实地拜托,而是先跟萨沙睡了,再说自己怀孕了,请萨沙拿主意。萨沙是个中俄混血儿,也是个混世魔王,他绝不傻,帮王琦瑶联系好了手术事宜后他就跑了。王琦瑶临做手术前,突然决定留下这个孩子。生产前她与程先生久别重逢,正是困难时期,两人决定搭伴儿一起渡过难关。女儿出生了,本来她有机会与程先生相伴终生,因为程先生对她依然情深,还爱屋及乌地并不讨厌那个孩子。可惜她再一次错过了,因为康明逊来探望她们母女,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对程先生解释。她的举动看起来很轻浮,或者说她自认为吃定了程先生,可是一个再大度的男人也有忍耐的极限,从此程先生再不来。第二部是以文革时程先生的跳楼结束的。

王琦瑶独自将女儿带大,女儿出嫁后她依然显得年轻,而且特有的成熟、时尚韵味让薇薇的女朋友张永红非常欣赏和羡慕,经常来找她一起聊天做衣服,不论年龄,两人的感情很像姐妹。当张永红知道她曾是上海滩“三小姐”时,更是时时刻刻把她挂在嘴边,去哪里聚会都带着她,让王琦瑶有机会认识了“长脚”和“老克腊”。“长脚”是张永红的新男友,以替人买单为乐,钱多的像总也花不完,自称父亲是富豪,在全球都有产业,王琦瑶却对他有所怀疑。“老克腊”其实一点也不老,只有26岁,但他很怀旧,总觉得自己是四十年代的人,所以他对王琦瑶很着迷。大概是几十年的孤单岁月没有人亲近和欣赏,王琦瑶把持不住了,竟然与这个可以做自己儿子的小男人搞到了一起。当“老克腊”梦醒后想要结束这段畸恋时,她竟然拿出了李主任当年送给她的即使在困难时期也忍住不动的金条去挽留他。真是可怜又可悲啊!“老克腊”走了,“长脚”来了,不是来爱她,而是来偷她。她斥责他“瘪三”,激怒了“长脚”,遭来杀身之祸。第三部是以王琦瑶的死亡结束的。

看完整本书我竟然不知该作何感想了。

有时想王琦瑶她到底图个啥?第一次跟李主任你可以说她年轻不懂事,母亲又有点势力眼,宁可享受富贵也不要踏实做人,哪怕付出青春的代价。第二次跟康明逊你可以说她爱情至上,为了爱她可以为他做任何事。第三次跟“老克腊”实在是让人很无语,难道要说她晚节不保吗?孤独是如此可怕的一种东西,对她来说还要再加上一层对“美人迟暮”的恐惧,看起来是“老克腊”欣赏爱慕她,实则是她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了。

有时想假如我有个女儿,我是希望她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是凭着青春靓丽找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还是实在点找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以我自己的经验,当然是选后者,平平淡淡才是真。可不能否认,有些女孩子是要选前者的,比如许多明星最大的心愿是嫁入豪门,比如许多小三小四来跟老大争宠。

有时又想王琦瑶其实可以不死,她是个聪明人,如果不是被“老克腊”的感情冲昏了头脑,在她发现“长脚”悄悄进门的时候就会用另外一种方式去对应,更理智更宽容。“长脚”被她发现后并没有立刻动杀机,而是改偷为借,她不愿意也就算了,却当面揭发、怒骂,并说要去报案,他这才掐住了她的脖子。

有时还想假若王琦瑶临死前回顾这一生,最后悔的会是哪一段感情?是李主任吗,毕竟那时她是十八岁的芳华,还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不必急着作出决定。是康明逊吗,毕竟这是她唯一的爱情,可是没有结果的爱情,她会不会感到心酸。是老克腊吗,与其说她跟老克腊之间有感情,不如说他们都沉浸在对过去美好时光的回忆里。唉,后悔也没用,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正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附上《痴痴的等》歌词:
不知道是早晨
不知道是黄昏
看不到天上的云
见不到街边的灯
黑漆漆,阴沉沉
你让我在这里痴痴的等

想的是你的爱
想的是你的吻
流不尽相思的泪
熬不完离别的恨
梦悠悠,昏沉沉
你让我在这里痴痴的等

也曾听到走近的足声
撩起我多少兴奋
也曾低呼你的名字
盼着你向我飞奔
看清楚掠过的影子
才知道是一个陌生的人

会不会你再来
要不要我再等
一遍遍我自己想
一声声我自己问
爱也深,恨也深
你让我在这里痴痴的等
(我还是在这里痴痴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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