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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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读书笔记 |
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夫
6月底,我在楼下的流动图书馆还书后,随意浏览架上的图书,看到了这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新课标必读经典丛书之一,借回家给子健看。我模模糊糊记得小时候似乎电视上有过这部作品,但是我肯定没看过,因为一点印象也没有。
7月初我们去旅游,把这本书带上了。尽管我们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用来读书,但是子健在休息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电视、打游戏,就算看书也是在网上看他喜欢的那类书。这本书呢,他只在每天临睡前花几分钟飞快地读几页,好像完成任务一样。
在武夷山的溪边栈道散步时,我们俩谈到了读书问题。他问我,妈妈,你喜欢读什么书?我说,我以前最喜欢读小说,但是读了一些之后发现有些小说写得不好,读了开头就不想再往下读,否则就是浪费时间。所以现在我会挑选一些名著或者名家的散文集来读。他似乎得到了共鸣,大声说,妈妈,你知道我喜欢读什么书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我喜欢读玄幻的、需要修炼的小说,但是又不喜欢一下子就练到顶级的那种,没意思,最好能一级一级的修炼,还要有点磨难。我说,哦,这样才跌宕起伏嘛。由此可以看出来,甭管什么名家推荐,或者老师要求,兴趣才是读书的推动力。他喜欢的那些书,能一口气读好多章。不感兴趣的书,硬是让他读呢,他就囫囵吞枣应付差事。
为了不辜负跟着我们长途跋涉的这本书,在回家的前两天,我开始读起来。这本书名气很大,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是说调皮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后,骑着他们家的大白鹅马丁跟随一群大雁从南到北长途飞行的故事。旅途当然是危机重重,结果一定是柳暗花明。家鹅马丁为了梦想就算筋疲力尽也在所不惜,狐狸斯密尔为了吃到大雁而穷追不舍,以前总是欺负家里那些动物的尼尔斯,现在却对蚂蚁兵团的围攻无能为力,又在大雁阿卡的指导下利用魔笛的神力打败不计其数的灰田鼠,在冒险中学会成长,在友谊中学会关怀,尼尔斯越来越勇敢,越来越有担当,从刚开始团队里的累赘,变成了后来的不可或缺的人物,挺有意思的。不过,总觉得我这几十岁的人了还读这样的童话书,太小儿科了,所以读得并不是很投入,有几次甚至睡着了。
最感动我的是小说的结尾部分,尼尔斯和大雁阿卡通过老鹰高尔果打听到了让他重新变成人的方法,除非有另一个人自愿变成小人儿,否则他的魔法就不能被解除。尼尔斯伤心极了,如果再也变不成正常人,那就意味着他再也不能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了。当他们重新飞回到南方时,善解人意的阿卡让尼尔斯和马丁回家看看,他的父母因为忧患和伤心,变得十分苍老。妈妈让爸爸再借点钱,爸爸不想增加债务,想把房子卖了,妈妈说“把房子卖掉对我来说倒也无所谓啦,不过他说不定哪天就会回来,我们想得出来他必定身无分文、狼狈不堪,如果我们又不住在这里了,叫他到哪里去安身呢?”爸爸也说,“我们总是思念着他回家来,不管他弄成什么样子,我们绝不会对他说一句重话的。”尼尔斯父母说的这些话让我想到那句话,家是避风的港湾。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这里总会有一盏灯为你亮着。困了也好,累了也好,只要想到“家”这个字,想到家里的人顿时会满血复活。也让我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城里的父母指着扫垃圾的清洁工或者街上的流浪汉对孩子说,你要好好听话,要好好学习,否则将来只能是那样。农村的父母对孩子说,你只管去闯吧,不管怎么样,还可以回家来。不能说城里的父母不爱孩子,他们只是被太多的压力弄得焦虑不堪,再把这种焦虑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孩子,可是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要么是势利眼,要么是胆小鬼。农村的父母也许没读多少书,但是朴实的话语却能给孩子最大的勇气和最温暖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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