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松
自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继2009年5月之后,中国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
中国再次上调烟草消费税,与当前国内控烟形势严峻有关。作为控烟手段,从以往经验来看,调整税价只限制住极小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烟民,而对于中高收入群体的烟民,几乎没什么影响。
据统计,自2005年中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尽管在控烟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但目前仍有吸烟者超过3亿,其中13岁至18岁青少年吸烟率为11.5%,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人。
控烟效果不理想,与民众对吸烟危害性认识不足有关,但烟草业政企合一的体制更是中国控烟的最大障碍。
中国现行烟草专卖体制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合一的垄断体制。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又是国家控烟履约小组八部委之一,所以各级政府的烟草专卖局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政府行政机关执法者,又是烟草生产企业、销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执行者。
政企分开是控烟突破口。只有切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条,政府才能科学立法与严格执法。
因此,宜尽快让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政企分开,彻底改变“控烟”和“卖烟”合二为一的机制矛盾。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委,邀请社会有关各方参与,制定国家烟草控制中长期行动计划,明确各阶段烟草控制目标、措施,开展烟草控制项目,减少烟草使用和被动吸烟。
从目前来看,除加大禁烟宣传力度、加大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力度外,其他配套措施更要及时跟进。
首先,建立国家统一的烟草控制筹资机制。整合各方资源,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烟草控制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宜立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或“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同时,禁止烟草企业打着公益之名,冠名赞助一切活动。
第三,鉴于国内香烟包装上基本采取“不醒目”、“能藏就藏”等多种方式弱化警示作用,甚至模糊本应明示的危害信息,宜尽快修改相关规定,强制烟草企业印上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的图形警示。
总之,最关键要看政府的意识和意志。只要在各方面把大账算清楚,相信政企分开、立法控烟是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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