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4月2日通报,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共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有1家5A级旅游景区被严重警告、9家5A级旅游景区被警告,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长期以来,一些景区仗着资源独具声名远播,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游客反响强烈。尤其在旅游高峰时段,不少景区市场秩序愈加混乱。此次国家旅游局“重拳”整治旅游市场,可谓力度空前。摘牌、严重警告、警告、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不仅让受罚单位有切身痛感,而且对国内旅游行业的其他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形成极大震慑。
如果抛弃景区本身具有的社会文化价值,其就会沦为单一的牟利工具。治理景区乱象,类似专项整治行动,无疑是一剂猛药,公众期待将此常态化。当然,对违规景区实施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以此增强景区服务意识、优化景区旅游生态。但遗憾的是,尽管这次专项整治点出了受罚景区大名和处罚结果,可这些景区哪些方面违规,并没有详细列出。
而事实上,完整披露景区处罚依据很重要。一方面可体现主管部门“依法施政”的原则,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以监督景区对照整改。另一方面可从根本上排除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利用监管处罚权进行权力寻租。
从更深层次考虑,应进一步完善景区管理的评价机制。A级景区,尤其是5A级景区的“桂冠”,与所在地的形象、政绩和门票价格等直接相关,一直是不少景区梦寐以求的殊荣。但评不评哪家,相关管理部门一言九鼎,游客却没有话语权,这些景区“坑客没商量”,也就在意料之中。
开展景区等级评价,目的是塑造市场品牌。而景区等级,也并非仅仅作为门票定价的依据。最关键的是,景区的“含金量”和服务水平,要与景区等级相匹配,即景区级别越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越优质。
但是,在行政介入评定之后,不少景区往往误认为等级“终身制”,便出现管理松懈、服务质量下降、游客投诉增加等现象。因此,景区监管还须更给力,宜建立评级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游客话语权。
这种机制建立的前提,是完善景区的监督和投诉举报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投诉举报信息平台,把游客话语权引入到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管理的过程中,彻底打破景区评级“只升不降”的怪圈,由此倒逼景区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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