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李松散文集《一个人在路上》(2013年,华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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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松
吃肉,是我小时候最幸福的事情之一。不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能够痛吃一顿肉的日子,实在要盼得我望眼欲穿之后才能出现。
终于要过年了。年前的十天半月是我们村里杀猪的日子。那时家里能杀猪的就是比较殷实的人家了。村里杀猪的日子看似热闹,其实那时家家杀猪也有一本难念的经,包括我家。过年杀的这头猪,我家通常要从年头吃到年尾,母亲把佐料抹在肉上,挂在梁上腌着,每到农忙和家里过大节办大事的时候才割小块拿出来作上等菜用。尽管这头猪的肉要管我家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的荤,但在杀猪这天把村里的头头脑脑请来吃喝一顿,再送亲朋好友一些,就没剩多少了。所以,我小的时候,吃肉最多的时候还是过年那几天了。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从同学那里借到《水浒传》,看到里面经常有梁山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绝妙描写,看得我直咽口水,心想那好汉是自己就好了。金圣叹批曰:“梁山好汉一百八个人,便有一百八样出身,一百八样面孔,一百八样性格。”这一百八个人,有一门共同爱好——大块吃肉,不管是猪肉还是牛肉,也不管是鸡肉还狗肉,只要大块就行。
每次看得入迷,我就会幻想在某一个雪夜,屋檐上突然悄无声息地跳下几条身披斗篷的梁山好汉把我接了走,船只驶向那烟水弥漫的芦苇泊深处。在忠义堂前完成了结拜程序,然后,迎来了那个激动人心的吃肉时刻……可是,这些都是梦幻,那时最希望自己快长大,赶快赚钱,天天大块吃肉,我想人生的最大幸福就莫过于如此了。
那时我家一年四季基本以蔬菜为主,吃一回肉,也就吃得格外庄重,肉做得也很精心。我一直特别喜欢吃回锅肉,这可能是因为平时吃肉机会不多,觉得吃回锅肉油水大味足的缘故吧。母亲是一个做回锅肉的高手,她把那种带皮的肥瘦相连且均匀分布的猪肉刮洗干净,烧上一大锅水,把肉放进去,煮开后撇去浮沫,再加入葱姜,放点花椒粒。我看着肉块在水中咕嘟地冒着香气,有一种想和着唾沫嚼了自己舌头的欲望。差不多的时候,母亲用筷子捅一捅肉,刚好可以扎透,就捞出,晾凉后切成薄片,可以看到肉断血皮软肉嫩。母亲用豆瓣酱,将它细细剁碎了,说这样炒出来才香辣出味。然后,母亲准备一些甜面酱,再准备一些豆豉,也细细碾碎了,用油拌和一下炒出香味。母亲说,回锅肉的配菜,最好的是青蒜苗,如果想颜色好看些,可以再加些红辣椒。我看见她先
用炒锅烧油至五成热,下肉片炒至出油时铲在锅边,将火调小一些,在油中放入豆瓣酱、甜面酱、豆豉炒出香味,当油呈红色时,与肉共同炒匀,下青蒜合炒,青蒜刚熟时烹入一点酒,加酱油、糖,炒匀,美味的回锅肉就出现在眼前了。那香香辣辣,油汪汪的回锅肉,充分满足了我对肉的渴望。看着我们吃得狼吞虎咽,母亲不动筷,她总是笑呤呤地说:“谗鬼,慢慢吃,别噎着!”
很多年后,我长大了,会赚钱了,吃肉已经不是问题。吃回锅肉的爱好也一直没变。以至每次上饭馆,妻子都要向我抗议:“又是回锅肉,点个家里平时不吃的吧”。可是前段时间,我大块吃回锅肉却成了禁忌,在下决心去把一大块实实在在的肉咬上一口之前,我思想斗争之激烈、之复杂是难以形容的。我的身体在向我发出警告!因为单位组织体检时,查出我的胆固醇偏高,医生说,你不能再吃肥肉了。然而,愈是禁忌,就愈是挑逗。想一想,这是多么雄浑的肉啊,像水浒一样大部头的肉,切割得堂堂正正的立方体。这是猪肉,或红烧,或回锅,或粉蒸,或梅菜扣肉……吃肉,是多么有诱惑力的事情啊!那天,看了电视连续剧《大宅门》,里面就有这样的细节——百草厅被查封后,只有小孩桌上有肉,大人天天用箩卜干下饭,三叔责问当家的白文氏:为啥有肉却吃不到?白文氏解释道:“小孩正在长身体!”——这是大人,包括老人,面对贫困作出的无奈选择。有肉吃当然是好事,这是生活小康的标志。真不幸啊,当上山已成往事,落草已付笑谈时,我的生活条件好了,大块
吃肉却偏偏却成了禁忌!
现在在家里,为了身体健康,妻子是反对我做回锅肉的,包括稍微肥一点的,她都不让我吃。那就偷偷吃吧。在我请朋友吃饭,或是朋友请我吃饭,只要妻子不在场,面对香香辣辣、油汪汪的回锅肉,我总忍不住痛下决心,暗自发誓:“最后一次,今天不算!”便大嚼起来。此时,我依然像小时候一样,能从一块肥肉中看到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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