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尔说过:“每一位孩子的出生都是神对人类的再次信任。”
随着可口可乐一天天长大,她们的外表越来越像了,但她们个性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可乐总是乐观而马虎,可口却表现得敏感而细致,因此她们对同一件事情的反应常常迥然不同。
比如说,当我因故离开她们几天,后来打电话回家,可乐总是欢天喜地的跑来接电话,然后不管你能否听懂,她都叽里呱啦地说上一通,又兴高采烈地玩儿去了;可口却完全不同,她要么不愿意接电话,要么接完电话后很长时间闷闷不乐,有几次甚至在电话里哭了。这让我们感叹:一个是“没心没肺”的乐观派,一个是“多愁善感”的林妹妹,这可如何是好啊?

“多愁善感”的可口也有“自私”和“霸道”的一面。虽然我们家里定了规矩,姐妹俩共享的玩具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后来者如果想要必须经过对方同意,或拿其他玩具与之交换当然前提也是自愿。可这个规矩常常被可口打破,当她想要但妹妹不愿意给也不愿意换时,她就会抢过来,“战争”一触即发。 更“霸道”的是,她还会“霸”着妈妈,根本不让妹妹靠近,这一点常让我既生气又无奈。为此,我跟她讲道理也罢、让她向妹妹道歉也罢、事发前大人出面保护妹妹也罢,都不是好办法,心里纠结得一塌糊涂!

直到看到华德福所倡导的理念:孩子“并非天生就具有与人分享或合作的社会能力,这些社会技能通常需要向周围人的行为学习,或经验累积而得之。因此,孩子不能与人分享不是自私,也不是小器,是因为发展,我们千万不能因此责怪他!”我心中方才释然。
后来,当我看到卢安克(在广西农村实践华德福教育)在书中说:“如果我能对一个自私提要求的孩子不发挥反感的作用,也不发挥同感,而是理解这个小孩心中自私的力量,我就能一边严格地对付他心中自私的力量,一边去爱这个得了‘自私’病的小孩。这样做的话,他就会获得心理健康。假如我仅仅爱他和同情地满足他的自私性,他将成为一个自私的人。假如我仅仅地讨厌他自私的样子,他将成为一个失去了爱的人。”更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尽管实践起来并不容易,但仿佛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有了努力的方向。

我相信可口是一个心中有爱的小孩,因为她总是记挂着妹妹,当她准备吃饭时她会说:妹妹吃;当她准备睡觉时,她一定会说:妹妹,晚安。而且,她从不吝于赞扬妹妹,当妹妹吃饭比她多时,她会说:妹妹好棒!今天下午,当我听到舅奶奶问她:谁的头发漂亮?她马上指着可乐说:妹妹的头发美!我心里突然很感动。我相信她目前的自私和任性只是成长过程中的一小段经历。
正如福禄培尔认为从幼儿的外表现象直接推断他们的内在本质,这是生活和教育常常犯错误的根本原因,“因为外表看来善的儿童,其内心往往并不善,就是说,并非出于自发或出于对善的爱、尊敬和赞赏才需要善,同样,外表粗暴、固执、任性,即看来不善的儿童,往往在内心自发地对善的表现抱有最热心的、最强烈的追求”幼儿正在成长,不能按照成人的标准去下结论。
最后,援引圣经里的一段话做结:“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含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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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查阅了一些有关如何处理孩子间冲突的资料,前两篇转载了孙瑞雪老师的文章,主要代表“蒙台梭利”教育理念。而“华德福”对此怎么看呢?为此,我又阅读了吴蓓老师的多篇文章,并相关内容节选、整理如下,以便对照学习 】
华德福幼儿园的一个原则是少说多做。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是模仿周围的成人,Caroline告诉我们,老师就像演员站在舞台上,她的一举一动都被观众们(孩子们)看到,她在家里可以随随便便,想怎样就怎样,但在幼儿园里,就要时时刻刻意识到,孩子正在注视着她。斯坦纳说孩子通过观察我们来学习,我们的为人处事帮助或阻碍他们成为他们自己。老师是孩子的榜样,他们的言谈举止和心态将给孩子带来长期的影响,不仅影响孩子的心理,也会影响孩子内部器官的发育。比如一位脾气暴躁的父亲,他的怒火会渗透到孩子的身体里面,因为幼小的孩子是个“完整的感官体”,他不加区别地吸收环境中的一切。因此,成人要对自己的言谈举止负责,如怎样做家务、怎样在花园里劳动、怎样和他人交谈、怎样关心别人、怎样维护和布置周围环境。“幼儿会将所见所闻吸收进入他的整个‘身体形成过程中’。”他对成人行为的好坏没有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他跟随着成人的一举一动而生活,“我们成人是每个教育过程的生活代表”。(参考Freya
Jaffka著 邓丽君译 《幼儿的工作与游戏》)
当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时,老师也尽量不用言词去批评孩子,而是把打人的孩子抱住,安抚他,让他平静下来。我曾问过Freya
Jaffka,孩子打人怎么办?她说有一次一个男孩咬了别的孩子,她拿了一根胡萝卜让他坐在椅子上啃。还有一次,一个男孩用脚踢别人,她让这个孩子坐在椅子上,说:“你的脚生病了,需要包扎。”。不管用什么方式,对于幼儿来说,华德福教育避免口头说教,通过肢体动作来缓和孩子的冲动。回想我的一些做法,对孩子说的太多了。Caroline认为说和听是在用脑,过于理智,对于幼小的孩子不适用,他们还不能像成人一样理解言语的含义。
我曾遇到过一位不到20岁的女孩,她小的时候动不动就打人,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无论家长、老师怎么教育她、训斥她、甚至打她,也没有用,以至没有任何小朋友愿意和她一起玩,大约到了上初中的时候,她渐渐醒悟过来,开始后悔对别人施加的暴力,到处做好事来试图减轻心中的自责。这种悔恨日益加深,到了现在已经干扰到她的正常生活,晚上她会时常梦见那些被她殴打后,没有还手抵抗的同学,他们满眼的泪水和一脸的委屈,把她一次次地从梦中惊醒。我说你可以找到那些同学,对他们表示歉意,请求原谅,她说最令她苦恼的是根本找不到他们了。她的经历让我感慨良久,也许她的暴力冲动与生俱来,无法控制。斯坦纳认为对于那些顽皮的孩子,无论多么恶作剧,希望老师和家长心里仍然保留一份对他们的尊重,超越他们之上有一种我们还不能理解的力量。
还有一种防止孩子打人的方法。当老师对孩子有了足够的深入了解后,老师能够预感到什么时候哪个孩子要打人了,在孩子动手之前就把他制止住。这就要求老师全神贯注地密切观察孩子,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我总觉得孩子打架往往是受到本能的驱使,这么小的孩子不会有什么恶意的想法。我特别赞赏台湾华德福老师的观点:“孩子犯错、不守规矩,一方面因为孩子毕竟是孩子,他正在成长,他的身体、情感与思想都尚未成熟,他无法自控、无法分辨是非…,是他「不能」,不是他「不要」。”(摘自《幼儿生活规范:亲师约法十章)有个孩子,别人轻轻碰到她一下,她反应强烈,甚至喊叫起来。老师和我经常告诉她:“不要喊叫,有什么事情可以自己想办法解决,或告诉老师。”后来我觉得这就是她的性格特点,我们不能改变她的反应方式,只能安慰她,让她尽快平静下来。
我们幼儿园的规矩是谁先拿到玩具谁先玩,不能抢别人的玩具。虽然大点的孩子明白这条规矩,但仍然有失去自我控制,与别人争抢玩具的时候,不过只要老师介入,重申这条规矩,一般情况,抢玩具的孩子可以克制住自己。有的孩子年龄太小,无论老师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他就是要把别人的玩具抢到手,我们会视情况而定该怎么办。孩子之间的争吵是正常现象。他们“并非天生就具有与人分享或合作的社会能力,这些社会技能通常需要向周围人的行为学习,或经验累积而得之。因此,孩子不能与人分享不是自私,也不是小器,是因为发展,我们千万不能因此责怪他!例如:三岁的幼儿,「我」的概念才初形成,还没有反思的能力,所以对他而言,有理说不清的;而五岁的孩子已有足够的记忆能力和时间距离感,他较能透过模仿学习,较能掌握规范,较有是非对错感,因此简单、明白的语言就能与他有目标的沟通了。不过,学习的多寡当然仍须取决于个别孩子的感应、性情和生活的方向感…等。”(摘自《幼儿生活规范:亲师约法十章》)我们不能期待孩子1次、2次就能记住规矩,甚至10次、20次的重复强调规矩,他们可能还是会忘记,我们只能耐心地教育孩子。至今,我们幼儿园给予孩子的唯一的体罚方式是坐在椅子上,或站在一旁。
有的幼儿园,几乎每个孩子看上去都循规蹈矩,彬彬有礼,有的人可能偏爱这种幼儿园。可我不喜欢,这样的孩子是被严格培训出来的,已经失去了孩子的天然状态。当然,我不是说孩子胡作非为就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在规矩和自由之间保持平衡,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掌握分寸,比如内向的孩子、年龄小的孩子,给予的宽松度大一些,调皮的孩子、年龄大一些的孩子,就要求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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