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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账

(2005-11-01 19:30:10)

混账

 

 

 

我曾经听北京某房地产老板大放厥词,说他作为商人就不应该考虑穷人的利益,不应让老百姓都买房。我初听此言,脑子里冒出的是两个字:混账!后来又看了这位富商的辩白,说了若干堂皇理由,我仍只想说这两个字:混账!

媒体关于房产的报道让人有些摸不着方向。一方面说中国房产价格虚高,房产泡沫太多,北京、上海、杭洲等城市的房产价格已逼近天价;一方面又说目前中国房产市场十分活跃,房价回落暂时没有可能,就连长沙都声称今年是别墅年。不管怎样,就像那位声称不应让老百姓都买房的富商,所有房地产老板都是聪明人,没有钱赚的生意他们是不会做的。北京观唐别墅的售价已达平均每平方米二千五百美元,都懒得用人民币算账了。穷人想都不敢想的房子,总有富人买得起,能怪房产商不考虑穷人的利益吗?

骂人是不文明的,我倒是想望文生义,说说“混账”这两个汉字纯粹字面上的意义。我的意思是有些富人进“账”颇多,很多钱就是“混”来的,因此说他们“混账”。就拿房产商来说,就有种种商业欺诈之混账行为。比方近年来国家从严控制土地供给,马上成为房产商抬价理由。很多楼盘的土地本来是多年之前就圈下的,现在却借口土地成本增加而提高房价。事实上新增加的土地成本是新楼盘,老楼盘的土地成本并没有改变。两笔账混在一起,扰乱视听,从中发财。这就是公然的“混账”。至于现房与合同出入、质量承诺不兑现、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等“混账”行为更是司空见惯了。

不光有些房产商的进账是混来的,还有别的富人,他们的财富也是靠“混账”混来的。几年前,银行开始搞资产管理公司,我就猜想这将是有些人“混账”的天赐良机。果然,从媒体报道得知,的确有人从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中“混账”而暴富了。媒体的报道是有限的,真实情况严重到何种程度,外人不得而知。

媒体有人惊呼:警惕房价榨取社会。其实,更应该说要提防有些富人要挟社会。我们不能指望富人道德自律,而应建立对富人和财富的约束机制。从终极意义上讲,没有纯粹的个人财富,社会价值是财富不能回避的属性。财富有权力,更有责任和义务。纵容富人滥用财富的权力,而放弃财富的责任和义务,必然招致祸害。不能听任靠“混账”而富的富人,再拿这些财富去干混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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