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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祥与清室

(2011-06-15 16:01:55)
标签:

历史

现代

民国

冯玉祥

清室

优待

杂谈

分类: 现代历史

冯玉祥与清室:中华民国建立后主要经过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两个阶段,在建立初制定优待清室的条例,和平实现政权交接。中国在1912年建立民主制度,废除封建制度尽管仅体现在行政制度上,没有动摇封建经济基础,改变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性质,但是依然体现社会进步的潮流。清朝成为中国历史上极少数改朝换代受到优待的政权之一,但是民国政府优待清室的条例也是有缺陷,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比如清室依然保留帝号,封建政权依然在法理上存在,实际上依然保留世袭君主,清室依然留在紫禁城,成为国中之国,形成两个政府的局面,更危险的是民国政府与清室的关系上,民国政府要像对待外国君主那样尊敬清室,更是把清室的性质从中国政府变成外国政府,对中国未来政治添加了很多不稳定因素。直到1924年直奉战争冯玉祥、胡景翼、孙岳发动起义才正式废除了这些弊端,革命军对清室依然优待,在民国初制定的《优待清室条例》基础上,只是修改了优待条例。新优待条件内容甚至有所扩展。首先是前两条废除了皇帝尊号、清室搬出宫禁平民化,这是彻底实现了民主革命,废除封建皇权制度,同时也不迫害清室,正式宣告帝制在中国的终结。第三条对清室私有财产也尊重、保护,把紫禁城作为公共财产收回政府。第四条宗庙陵寝由政府保护;第五条是民国政府每年拨给清室五十万元,同时拨二百万开设工厂收容旗籍平民。冯玉祥等人是早年参加反抗清廷的滦州起义革命、遭到镇压有血仇的革命党,与北洋政府是清室旧臣有差别,因此他们制定的条约也更体现民主革命性质,也更有进步性,尽管有旧恨但总体上是进步仁义的。从中国在辛亥革命建立民国后的历史发展,以及外国侵略的形势看,冯、胡、孙修改清室优待条例的历史作用是巨大的,首先是从法理上废除了帝制,确立了民国政府是唯一政府的性质,也避免了对清室作为外国君主尊敬使民国政府在政体上陷入的矛盾境地,更重要的是把溥仪作为中国公民不作为外国君主,也防止把清室作为外国人给分裂中国制造借口,有利于国家统一。未来日本法西斯侵华时,如果溥仪是作为皇帝,而不是中华民国公民,中国政局会更复杂,会作为吞并全中国,恢复清室的旗号。而且他作为外国君主性质的身份也能增加分裂中国的合法性。冯、胡、孙等人修改清室优待条例是对中国的贡献,对溥仪也有利,侵略者利用他给中国造成的危害越多,对他的仇恨和他的罪过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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