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的官制
(2011-05-28 11:18:07)
标签:
历史南北朝北周官制杂谈 |
分类: 古代历史 |
北周的官制:北方分裂成东西两部分后,西部的北周控制地区仅关中地区,人口也相对稀少,民族成分也是鲜卑族占多数。因此在宇文泰控制政权后,认识到按照原来的北魏官制将造成官吏人数的过多,用关中不大的地区难以供养那样的大政府机构,官制将过于繁杂,而且也不适宜关中鲜卑族占多数的实际情况,因此决定使用相对简单的《周礼》六官制度。541年,宇文泰开始减少官吏,准备实行新的官制,但是因为战事紧张,反对意见强,因此长期拖延,官制也是从军官制首先开始变革。550年西魏施行府兵制,早期的西魏政权中,主要是元氏宗族、宇文氏部族、陇右集团、代郡集团等少数几个军事集团,朝廷为控制宇文泰,原本只有他担任柱国大将军,后来又陆续增加了几人,在施行府兵制时,也是为了维护宗室势力。府兵共十二卫,其中元氏宗族控制三卫,宇文氏控制二卫,代郡贵族控制四卫,其余三卫由汉族控制,组成西魏的禁军体系。十二卫大将军统帅的是中央军,但不是西魏军队的全部,西魏还有很多地方军,不仅有在潼关以东河洛地区的部队,也有入关的义军,他们并没有被列入十二卫中,梁元帝求援时,西魏就是派尉迟迥率领义军等攻打西蜀,十二卫的部队未去。文官制到攻占西蜀三年后的556年才执行,按照《周礼》设冢宰、司徒的天地二官,宗伯、司马、司寇、司空的春夏秋冬四官。六官各分大小,设立御正、士官等官,总共是九命,主要特点是减少了官吏数目,而且六官各成体系,也符合关中各集团并立,鲜卑各部族游牧平等的习惯,没有严格的等级差别。新官制执行了二十年,对北周社会发展和北方统一起了进步作用。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弱点,就是简单的管理体系容易被权臣控制,宇文护时就以天官总六官,专权十多年。到周宣帝时曾设立四辅,但是也没明确削弱六官的权限,四辅又多外镇,造成北周政权被取代。北周的官制在中国封建社会是自成体系,是特殊的官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