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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范式

(2005-11-27 17: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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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范式的概念是托马斯·库恩研究科技知识发展史而发现的。库恩发现,在知识的发展中,总有一些非常核心的、能够统领其他知识的概念存在,这样的概念是其他知识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一旦这样的概念被新的概念所取代,那就是知识世界的革命,如天文学中的太阳中心说对地球中心说的替代,就是一场革命,在新的概念统领下,原有的知识或被替换,或被改造。

因此,一个范式性概念的发现和确定,对于我们理解整个知识体系来说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引导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演变,是我们理解整个知识体系及其历史发展的最有效的捷径。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往往以一个新的范式性概念被广泛接受认可为标志。

范式是有边界层次的,它可以是整个人类思想层面的,也可以是各个相对独立的知识领域的,例如达尔文的进化论,可以说是生物学方面的范式,但也可以看作整个人类思想的范式。这里的知识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学科领域。学科领域反过来也就成了范式的边界,而边界使得每个学科领域来讨论各自的知识发展及范式革命成为可能。如果再往下继续,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同一学科内部比较相对独立的子知识领域,也存在相对较为独立和完整的知识体系,因而也可以说有范式及范式革命的问题。

虽然范式概念本身及其存在已取得了广泛共识,但涉及具体领域,某一阶段具体范式概念的认定,就存在不同看法。对于整个知识体系的发展史,也有不同的归纳。

国际关系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其知识体系的建立相对来说比较晚,不过和这一知识体系相应的历史事实,可以说和国家的历史一样早。当然,这是在宽泛的国际关系概念上说的,如果严格地说,那么国际关系就是主权国家形成后,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历史最多也只是近四百年不到的事。因此,从宽泛意义上说,即使当时不存在相应的独立的知识体系,我们现在仍然可以回头用范式的概念来进行讨论,这并不会影响范式这一概念本身的科学性。而且,这样的做法在其他学科领域也是存在的,即使在库恩发现范式概念的科技史领域,他之前也不存在范式的概念。

综观国际关系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有这样几个范式的存在:自然状态、传统帝国、中世纪主义、主权国家。

自然的国际关系状态是最原始的范式,和近代思想家对自然状态所作的假设一样,自然的国际关系中,除武力实力外,没有任何其他原则。这时的国际关系是原始的,也是偶然的。在每一文明和区域性体系内部,存在一些比较通行的原则,但不同的文明之间,原则的对话都不存在,或者说原则的碰撞和对话就是在战争中进行的。

帝国是古代一种比较主要、存在时间比较长的国际关系范式。在某种意义上,帝国不属于国际关系的范畴,帝国本身自成体系,国际关系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其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在人类绝大部分的发展过程与历史演进当中,帝国一直是典型的政治型态。帝国无意在某个国际体系中运作,它期望把本身建立为一个国际体系。”[2]因此,帝国之间的关系和国际关系的自然状态没什么区别,而帝国之内的关系是一种等级制结构,不同的组成部分在等级结构内所拥有的权利和地位不同,甚至不同的个人在这些方面也不一样。在这样的范式下,人们习惯于等级和区别,习惯于在体系内部确定各自应属于的位置。

中世纪主义严格说来只在欧洲历史上存在过。我们这里把中世纪主义作为单独的一种国际关系范式,不在于其宗教意义,而在于其作为一种体系秩序的独特性。首先,它和国际关系自然状态的相似之处在于体系权力的高度分散,而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分散到小到一个庄园都拥有几乎和现在一个主权国家相似的权力;其次,它和国际关系自然状态不同的是,体系具有一些大家都认同并在法理上遵守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封建分封和效忠所相应的一系列原则;第三,它和国际关系自然状态还有的不同在于,虽然权力高度分散,但权威相对集中于两个角色身上,即罗马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虽然还有一些王国是在帝国的管辖范围之外的,但帝国皇帝的权威名义上所能到达的范围无疑是最广的;第四,中世纪虽然也存在帝国,但它和帝国范式不同的是,帝国的权威并没有扩展到体系的每一个角落,帝国之外还存在几个实力强大到能和神圣罗马帝国相抗衡的王国,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控制也没传统帝国那么强,帝国内的等级结构是一种封建分封的诸侯贵族等级结构,而不是传统帝国的官僚统治下的等级结构;[3]第五,中世纪除了世俗的普遍权威外,还有一个更普遍的精神领域的权威存在,那就是教皇。教会自身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同时它的权力触及并渗透到世俗领域,甚至每一个个人。

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国际关系范式是主权国家范式,也可称为威斯特伐利亚范式。主权原则是这个范式的核心概念,它明确了凡是被承认为主权国家的国家间一律独立平等的基本原则,其他国际关系的所有原则几乎都可把其逻辑根源回推到这一基本原则上。在理论上,这一原则把国际关系推到一个无政府的状态,国家是一种原子式的存在。这种无政府状态和自然状态不一样,自然状态连主权平等这样的基本原则都不存在,而主权范式下的无政府状态不但有主权平等这样的原则,而且其本身就是由这个原则构建的。

这些范式在历史上不是以一个单线递进的方式发展的,后一个范式中也经常可以看到前一个范式的残留。例如在中世纪范式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帝国范式的某种残留,而在主权范式中也同样有帝国范式的残留,作为主权范式的基本单位的民族国家,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才普及到全球大部分地区。不过这样的残留并不影响范式主导原则的运作,因而也可以说范式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基于这样的历史分析和范式界定,如果我们现在要来讨论一个国际关系新范式的问题,那么就应该是一个主权国家范式后国际关系将会是一个什么范式的问题。换言之,一种新范式的认定和确立,就看主权作为一个核心原则在多大程度上已经被替代,新的原则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得到各种政治力量的认可。

不过,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范式有时候会在一个知识领域内的相对独立的子领域存在,在国际关系当中,有时候人们会在体系演变意义上来讨论范式问题,例如单极体系、帝国体系、多极体系、二极体系,而国际关系新的范式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就和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构建问题混淆在一起。例如,许多学者会承认文明冲突论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但文明冲突论又经常被和其他国际关系新秩序问题的讨论并列在一起。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如果说新范式的问题目前还无法从超越主权原则的层面来谈的话,那么退一步讲,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从新的国际秩序意义上来讨论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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