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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媒体使用“猫熊”一词,素有“马更正”之称的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自己查证过,正确叫法应该是“猫熊”(pands )。
“熊猫”的正确名字应是“猫熊”。它为何名字被倒置,以讹传讹这么久。原来最早被发现并携带出国的第一只活体大熊猫,是1936年底由美国动物学家威廉、露丝夫妇实现的,它出自四川的宝兴,是一只熊猫幼仔。携带途中露丝亲自喂之以自己的乳汁,她在《女人和熊猫》一文中写道:“那黑白的小圆球脑袋用鼻子磨蹭着我的上衣,忽然本能地找着了我的乳房。”该文在排印中,排印工人误将“猫熊”一词倒置为“熊猫”,从此遂以讹传讹,误传至今。
“猫熊”意为“像猫的熊”,“熊”为主词,“猫”只是定语,它属猫熊科,而非猫科动物。而“熊猫”之称则大谬矣!它把“猫熊”这个猫熊科动物,误归入“猫科”了。这正如将“屡战屡败”的词序更改为“屡败屡战”后,词义便大不相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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