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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演绎法之铸币税
铸币税的概念为:在金属货币制度下,铸造货币的实际成本与货币表面价值之差归铸币者所有的收入。铸币者取得的该项收入被称为“铸币税”。
铸币税,也称为“货币税”。指发行货币的组织或国家,在发行货币并吸纳等值黄金等财富后,货币贬值,使持币方财富减少,发行方财富增加的经济现象。这个财富增加方,通常是指政府。财富增加的方法,经常是增发货币,当然也有其他方法。
其中的货币贬值,使持币方财富减少,如何贬值?但其方法总是增发货币。
因此,关于铸币税个人理解如下:
而现在是信用货币时代,货币发行都要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管,国家政府无法直接印钞给自己以此来增加政府的财富(但政府可以发行国债来透支国家财政)。
因此,现在政府通过铸币来隐性获取财富的手段并不是那么好用了,因为,现代货币发行,无需铸币,发行纸币或者电子货币就可以了。而这个货币发行的步骤和过程,处在监管之中!
或者换一句话说,当前货币的发行机构(央行)所发行出来的基础货币,并不是直接给货币当局自己的,也不是直接给国家财政的,而是属于社会大众的(我国央行以外汇占款为主要方式发行的基础货币的属主是原外汇的持有人或者机构)。
一小段文字意在说明一个道理:试图通过金本位货币体系来固定货币信用的努力,其实是徒劳和忽悠人的,不要认为金本位货币体系就一定有信用,抛弃金本位货币体系就一定没有信用。因此请忘了金本位货币体系吧!现代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以电子货币和网络支付为基础的电子信用货币时代,替货币信用把关的是冰冷的计算机清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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