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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不办理暂住证的后果

(2012-07-29 21:30:56)
标签:

杂谈

 

 

如果我的微博长时间不更新,说明我可能因为“暂住证”问题被解决了,要么是“孙志刚第二”,要么是在某地被惩戒性劳教,一切后果皆有可能。那么再见了,博友们,一句话:谁让我他妈的贱到投胎到这操蛋的中国大陆来呢?

 

——题记

 

这是我在今天看到的一个北京某小区的“紧急通知”:

 

在北京不办理暂住证的后果

 

 

于是我迅速查阅了“在北京不办理暂住证的后果”的一类文字,发现:

 

不办暂住证的后果(查阅到20080306日有人公布的资料)

1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2、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3、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5、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我预先的声明:

 

1、这暂住证我是不会去办理的,这是我站立的中国,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悲剧),我认为我可以到中国的任何一块地方居住。

2、我是守法公民,所以我不会因为其它事情被北京公安抓捕,除非有人栽赃。

3、如果我的微博长时间不更新,说明我可能因为“暂住证”问题被解决了,要么是“孙志刚第二”,要么是在某地被惩戒性劳教,一切后果皆有可能。那么再见了,博友们,一句话:谁让你他妈的贱到投胎到这操蛋的中国大陆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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