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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才知流泪“后悔”,你能接受吗?

(2010-05-31 09:30:34)
标签:

五华少年

疯狂杀人

只因一部手机

流泪“惭悔”

不值同情

教育

分类: 博主原创作品
http://s8/middle/55c7e4f8g87d8b9d45eb7&690&690

    今天,在新快网上读《五华杀人少年或判无期,与死者儿子曾是好友》,又一次让人们见识了媒体特有的“悲天悯人”。至今还记得南师大附中吴非老师在《他们没有道歉》中的一段话,“好多次了,在电视节目中看到死囚临决前面对摄像机镜头,当被问及还有什么话要说的时候,这些血债累累、恶贯满盈的罪人往往会说‘我对不起爹妈’、“我对不起老婆孩子”——于是,节目主持人或是司法人员总是非常感慨,认为‘人至将死,总还有一丝良知’云云。”网上所见文章系《广东五华少年入室偷手机,事发后杀害邻家母子》的后续报道,走的依然是吴非老师深恶痛绝之“服务式道路”,虽然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身为教育工作者读到这样的新闻总有异样的感觉,但竖子竟为了一部手机而戕害两条无辜的生命,不见记者声讨这种暴行的危害,却热衷于渲染流泪的“后悔”,甚至又无端地联系到教育,站在一个普通教师的立场上,我总觉得让人难以接受。

    2010年4月26日晚,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杨梅村16岁的初一男生陈添松偷偷爬入邻居家,当他偷窃手机被发现后,竟残忍地将女主人翟青梅和其两岁大的儿子杀害。5月27日上午,记者前往看守所在审讯室与陈添松会面,文中有这样的一段描述,“对警察和记者的提问,他每问必答,神情自若。但当说到他的父母,说到翟青梅一家,陈添松开始抽泣起来。办案民警说,这是他被抓以来第一次落泪。”我不清楚前有“每问必答,神情自若”,后有“当说到他的父母,说到翟青梅一家,陈添松开始抽泣起来”,是不是记者想向读者表明陈添松已经后悔,其实,在我看来他没有真正后悔,不敢妄下断语“这是不是行文的需要”,但办案民警所言“被抓以来第一次落泪”已经让事实非常明了。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记者随后向陈添松提出的若干问题,有些让人不知用意何在,限于篇幅在此仅举两例,一则是“记者:在所有人眼里,你是个好孩子,怎么会杀人?陈添松:不知道”二则是“记者:如果有将来,你想做什么?陈添松:我会好好改造,好好读书,做个好人,为人民服务。

    诚然,记者采访过陈添松的母亲,也得到了这样的回答,“他那么听话,虽然成绩差一点,但他表现一直很好。”因此就断言陈添松在所有人眼里“确实”是个好孩子,这本就值得商榷,而以此为前提问出“怎么会杀人”,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按此逻辑是不是就可以认定“人们眼中的坏孩子,理所当然会杀人”,可现实的情况却往往与此相悖,“人们眼中的坏孩子”未必个个都是杀人犯,后来成长为社会俊杰且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我多半能随口说出一些姓名。更让人完全不能接受的是,刻意引导这样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即使还未成年)脱口而出“我会好好改造,好好读书,做个好人,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却不谈如何真心赎罪,不折不扣是一种荒唐之极。因为这是一个在校学生,记者当然不会忘记要从学校教育上搜寻罪案的成因,谆谆教导自然也就在所难免,本文最后的《记者手记》这样郑重地写道,“我认为,在如今的中小学课本中,应该加入一些关于探讨生命价值的篇章,也许对这些无知的孩子能有所启发,能让此类‘无畏’惨剧尽少发生。”不好说记者对今天的教育是否真的在行,从小学开始的各年级课本课本中,其实向来就不缺“生命教育”的内容,问题是陈添松这样的未成年人有没有认真去领悟,身为他的家长是不是在深刻反省,记者却并不屑于去深究。

    总是这么奇怪,对于此类案件的报道,为什么不去深究这些杀人者的罪责,也鲜于去谴责“他们为了私欲,毫不怜惜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却把重点篇幅放在了对流泪“后悔”的渲染上,于情于理都难以让人接受,还有可能给其他未成年人带来极不好的示范效应。假如我是记者,围绕陈添松有几个问题必须认真探究,一是他为什么以16岁的年龄(这大约是初三毕业生的年龄)在读初一年级,二是他的家庭教育是否存在严重的缺陷与不足,三是他在学校里和社会上的表现怎样,只有先把这三个问题查到不落石出,才能找出陈添松何以走上杀人道路的症结,确实某一个方面存在重大漏洞,有针对性地写出“记者后记”方能令人信服,否则,只顾着向学校提出本不存在问题的问题,未免显得水准不够专业。行文至此,这篇报道在宣扬什么,相信明眼人已经一目了然,而流泪“后悔”是否为你所接受,答案或许就在你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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