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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一念之差,我的悔悟来得太晚

(2006-09-19 16:27:25)
分类: 良心良知
忏悔录----一念之差,我的悔悟来得太晚
 十余年前,那个穿着喇叭裤,还在赶着迪士高的小伙子,在一次近乎赌博心态的驱动下,只用几秒钟就作出去贩毒决定。而这一次,换来的是十几年的监狱生活。现在,已近不惑之年的李钢(化名),知道喇叭裤早已经不流行,迪士高也少有人跳了。他现在明白,再回归社会不能赌博而是要拼搏。
 
李钢(化名)
现年:37岁
涉案:1994年因贩毒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原单位:粮食局辞职下海
 
第一个决定:下海
 上世纪70年代起到上世纪90年代前期,是第一代下海者下海的黄金时期,那时候不少人狠狠赚了一笔钱。20出头的李钢已在红河开远粮食局待了好几年,下海的风潮也吹到了这个边境城镇,李钢有些心动了。
 此时,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粮食市场逐步放开,粮食价格经历了从计划定价、调放结合、市场化调节的发展过程,粮食局的效益也不那么红火了。李钢周围有好些工人辞职下海,一些企业中也开始有产业工人下岗分流。此时,年轻气胜的李钢对自己充满信心,自己干点啥也比在单位里养老强。于是,李钢于1992年办了退辞手续,当时他拿到800元的退辞费用这成了他开始经商的惟一本钱。
 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李钢开过饭店,经营过发廊,还开设过KTV。有朋友在做煤矿生意,自己也去折腾过。用李钢的话说,就是当时是看什么生意赚钱就去做什么。只是,下海后的一翻经历并没有给李钢带来太好的收入.光有一身闯劲的李钢生意做得没有当初想象的那么顺利。
第二个决定:贩毒
 正是在经商的这段时间里,李钢结识了不少朋友。朋友的口中传递着一个信息,有一些人发了大财。李钢也亲眼看到一些人几个月不见,再回到开远时,已是财大气粗,很有派头了。一打听,就知道这些发了财的人大多和毒品有关。
 面对贩毒能带来巨额利润的巨大诱惑,这一次李钢又坐不住了。环境变了,机会多了,李钢开始羡慕起那些有着大把大把钞票的经理、老板来,也想尝试有朝一日发大财,李钢的内心世界发生了混乱。
 起初让他有些犹豫的还是贩毒的后果,李钢知道去贩毒可是要掉脑袋的。可是,每一个晚上,李钢都会做着自己一旦成了大款的美梦,在一个又一个辗转反侧的不眠之夜,李钢决定:赌一把。命算什么,还是有钱好。
 1993年的春节过后,李刚到大理巍山,从巍山带着一块毒品海洛因准备返回老家贩卖。在途中,李钢就被大理警方抓获。
 在看守所里,尝到失去自由滋味的李钢才明白,自己那么轻易地用生命的代价去做毒品交易,是对自己、对家人的不负责任。年轻时的自己怎么会轻易就放弃了生命,怎么会轻易就忘记了母亲的话。现在,李钢想起来,只觉得当年的那一天是一场梦。
不知道死缓的概念
 1994年李钢因贩毒被大理中院判处死缓,什么是死缓?仍然年轻的李钢没有任何法律概念,他只是感叹,还好保住了性命。进入省二监后,管教干部开始了对李钢的法律、前途的教育。李钢这才再次认识到,“死缓”的判决,是政府给了自己一次机会。
 李钢在心里暗自下了决定:让生命自己在监狱内成长、成熟,重新做人回到社会。也是在此时,家人也没有放弃对李钢的关心,年迈的母亲让姐姐带着从老家上昆明看李钢,当年母亲说给他的话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晰地出现在李钢的耳边:踏踏实实做事,好好做人。
 今年七月份,是李钢37岁的生日,姐姐专门买了蛋糕来看望李钢。姐姐再次带着妈妈的话来:家人都等着你好好改造早日回来。这话,让李钢无以回复,七尺男儿此时再也忍不住流下泪来:如果日月能倒转,江河能回流,打死我也不会走错这一步。人不犯罪,意识不到自由和幸福有多珍贵,这时候,李钢才知道什么东西,是最珍贵的。
40岁时能重入社会
 从1995年,因李钢在监狱内的良好表现,他的死缓被减为无期;1998年无期被减为有期徙刑十八年;2002年又获减刑一年零三个月;2004年减刑二年零三个月;今年,李钢第五次获得减刑一年十一个月……管教耐心的帮助,家人的永示放弃,让李钢用自己的表现得到这一次次的减刑。
 采访中,李钢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扳着手指给记者算着他出狱的日子:现在算算还有四年了,我就能够出狱。在监狱的这几年里,我还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不过,管教也已经根据的我的表现,准备申请让我中秋节能回家看看老母亲了。
 本报记者:如果看到老母亲,最想说什么
 李钢:什么话也不能表达我的悔恨,虽然泪水不能洗刷我的罪过,但我还是要对母亲说声“对不起”。
 本报记者:中秋能回家探亲,最想干嘛?
 李钢:最想吃吃妈妈做的红烧猪手。
 本报记者:你为年轻付出的代价重吗?
 李钢:很重,年轻时我觉得生命无所谓,现在,我知道那种想法太幼稚。人不能只为自己活着。
 本报记者:你为自己出狱以后的生活担心过吗?
 李钢:我很担心,我害怕社会的歧视。小时候,也听到别人‘牢改犯’的那种口气。现在的社会,和我入狱前已经改变许多了,开远的街道也许我都不认得几条了。
 本报记者:出狱后,如果再遇到贩毒、吸毒的,你怎么办?
 李钢:我不会放任这种行为,首先要规劝他们去自首。如果不行,我还是会去公安机关报案的。那怕他们是我的亲人。
 在云南省第二监狱的采访者中,李钢是第一位接受采访的,也是惟一一位要求不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要求对自己的照片进行些处理的人。记者问其原因时,李钢说:自己的刑期只有几年了,重新再踏入社会的时候,自己还是在担心受到社会的歧视。
 采访结束,李钢亲笔写下了留给本报读者的肺腑之言:希望社会的年轻人,不要像我一样,走上贩毒的犯罪道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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