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是先看的电影,后看的小说。这一类的故事,从来是都是电影比小说好看。但看了电影,无意中找到了书,还是非常愿意看一下原著是怎么写的。
看电影的时候,只是被强大的演员班底所吸引,没去注意原著的作者,竟然是一位英藉日本人,石黑一雄。54年生于长崎,5岁时即随其父定居英格兰,代表作有《苍白的山色》《浮世艺术家》《上海孤儿》。《长日留痕》1988年出版,89年获“布克奖”,93年即被改编成了电影,由安东尼.霍普金斯和爱玛.辛普森主演。
看电影时,会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演员的身上,而忽略了原著中占了极大篇幅的关于世界格局走向的描写,并且,在读原著的时候,同样的极力去忽略。那样的描写实在过于冗长和乏味,作者努力用多层定冠长句去写,搞得人脑子乱,抓不住重点。我一向对这一类的句式很排斥,哗一下就翻过去了,因此,看电影更好。让演员去说,我就只需要听。这种被动式的接受,要比主动去接受来得容易。那也是为什么大家喜欢坐在家里做一粒沙发土豆的原因。
作为一个外来者,会比原住民更加敏感地捕捉到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用客人的眼光去看,更能找出其中出彩的和露怯的地方,但有时也会为了更加努力融入其中而过度沉溺。日本有武士,西班牙有斗牛士,美国有牛仔,英国有什么?有最能代表其社会和文化特征的男管家。英国人自己还没写这样一个亲眼目睹历史重大事件发生的男管家,日本人倒写了。达林顿府,达林顿勋爵,对一战后战败了的德国的同情,然后亲德,排犹,多少大事就在眼前,而男管家只是端着白兰地,像绅士一样的去为主人服务,并不多关心一点点时事。那不该是他该去关心的,他只要做一个完美的男管家就行了。忠心,一丝不苟,不可以出错,是所有仆人的楷模。照现在看来,恭敬得过分。恭敬得完全没有想过要有自己的生活。
是什么理由让人无条件的去忠于一个人,服侍一个人,以他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一辈子住在一间小小的有一个小时阳光照进来的房间里,可以有的空闲时间也是一个小时,然后在这一个小时里,去读一本女士遗留在沙发上的浪漫小说,只是为了它们是以简单的的规范的标准的英文写成,具有实践价值的优美对白,虽然学术著作更为上乘,但其中的专业术语,其使用频率很可能非常有限。当然也确实从那类故事中获得某种意想不到的快乐。
有必要这么去忠实一个人吗?谦卑到成了影子,一生为别人而活。可怕的不是这种生活,而是这种思想,然后三十年就这样过去了。在望着曾经可能拥有的个人幸福和家庭生活背转身离开,留下的只能是长长的日头下拉变了形的影子。已经迟了,迟暮的不只是老了的楷模,还是一个时代。
身为仆人悲哀,史蒂文斯似乎没有觉察到,他快变成一架精密运转的机器了。肯顿小姐却有着女性的自觉,离开了,去过自己的生活,把这种刻板无趣的生活留在了身后。
只是身为主人,当然愿意有这样的忠仆,让他的生活变得方便有效率,无条件地要求别人的付出,没有一点异议。于是整个社会,对这种付出给予了至高赞美,从领主到客人,从上司到路人,一起齐声赞美,赞美男管家崇高的品质的道德,最让人晤心的赞美是像一个绅士。他脱离了本阶层,他穿着主人不要了才送他的高档衣服,当然这衣服只穿过两次,开着主人的车,一路受着赞美。
哎哟,这狗像人一样有表情。这猫像人一样发嗲劲。这仆人像主人一样有风度……
以人为动物的标准,以主人为仆人的标准,以主人的家为自己的家。我们要以厂以家,以公司为家。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所谓的团队精神,这个日本人搞出的玩意,现在被中国的企业拿来做为对员工的要求,打造什么企业文化。只要结果,不问过程。只要成绩,不要借口。于是有人猝死在工作岗位上,有人就选择跳了楼。这样一个十足奉献的故事,让一个日本人来写,是多么的恰当。
扯淡扯远了,打住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