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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廉价模式必然导致“强悍回应”   (零距离读报)

(2012-07-20 15:58:39)
标签:

春秋航空

黑名单

航班延误

乘客索赔

霸王条款

杂谈

分类: 零距离读报

       据《扬子晚报》7月20日报道:今年4月,由于春秋航空的航班延误,哈尔滨的刘女士曾向该公司索赔200元。6月28日,当刘女士再次预订春秋航空机票时,却被告知自己已被列为“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此事引发了广泛的舆论。昨天,春秋航空董事长针对质疑做出“强悍回应”:不接受我的条款,就别坐我的飞机。

 

       这话真牛,简直是牛气冲天。我们来看看他牛在哪里。一是“我的条款”。在这家公司设立的条款里,有一条是“无论任何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我们不承诺提供任何其他补偿”,说白了就是我无论如何不会赔你钱。你只有认同了这些条款,他才会向你出售机票;而如果你一旦与该公司产生纠纷--公司称之为“过度反应”或“非理性维权”--他就会将你纳入“黑名单”,就会用婉转的文字告诉你,我暂无能力为你服务,而蛮横地将你一脚踢开。

       除了“我的条款”以外,他还牛在“我的飞机”。这意思是说:条款是我的,飞机也是我的。你不服气,你就上别处去,我的飞机就不欢迎你。见过做生意霸道的、尤其是见过做“国字头”垄断生意霸道的,那是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你爱来不来、爱买不买。说实话,还没见过做民营企业那么霸道的。飞机当然是你的,连公司都是你的。但是,你的公司、你的飞机就能由着你说了算吗?且不说你那个“我的条款”算不算霸王条款,就说你的公司和你的飞机进入了航空市场、开展了航空业务,你还是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吧,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航空安全法等等,对你的条款和你的飞机不能说没有法律效力吧?

       再退一步说,也许现行法律法规还没有那么明确,对你的条款还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属于霸王性质,对你的“黑名单”一时也难以判定其是否违法违规,那么从做生意和气生财的角度讲,你春秋航空似乎也不该如此对待你的乘客吧!中国人传统的生意经将顾客视为衣食父母,外国人说顾客是上帝,父母也好上帝也罢,都是表达一种理念,就是顾客是高高在上的、是要敬奉的,是要伺候好他们的。难道父母或上帝因为你的不周到、不合理、不作为说了几句、生了点气,你就不理他、不爱他、不敬他,就要把他们装进黑匣子么?

       其实,在我看来,此事不是一个“道德经”话题、而是“生意经”话题。春秋航空的生意经比我们一般人精多了。它既然以“廉价”为核心竞争力,当然不会、也不可能做赔本买卖,必然通过廉价的方式来获利。所以,减轻行李重量也好、取消免费饮料也好,都是围绕降低成本的营运模式设计,这些都无可厚非,也都是公司自己可以掌控的范畴。但有一点别说春秋航空了、哪怕是“国字头”航空也掌控不了的东西,那就是航班误点。这事情在我们这儿司空见惯,它的成因可谓千差万别,包括天气原因、安全原因、管理制度等等,我们多半说不清;但是这种司空见惯的航班延误或航班取消又几乎每一次都伴随着航空公司的不告知、不解释、不作为、不服务,每每引发乘客和航空公司或机场的纠纷甚至是双方的肢体冲突,索赔一方和拒赔一方往往为此法庭上见,航空公司最终被判赔偿也不乏其例。

我猜想,追求廉价出效益的春秋航空是为了杜绝此类赔偿事件的发生,才预先设置了这些个条款。如果一延误就陪的话,估计它该赔光了。这样看来,春秋航空不惜得罪客户、甘冒舆论指责,其实还是在算账,它们的账算得是太精了、简直精得一塌糊涂。这也难怪其掌门要做出“强悍回应”了,因为“不赔偿”是它的底线。

       只是这么一来,廉价航空也就意味着廉价服务或不提供服务承诺了,同时也就印证了那句老话叫“便宜没好货”。在法律裁决出春秋航空此举是非得当之前,以为讨论“黑名单”该不该设了似没有实际意义。摆在旅客面前就两条道:选它、你就认它;不认它,就不必再选它。难道还有优质低价的第三条道吗?也许有,但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江苏城市频道 20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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