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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害意及其他——格律诗词之我见(续)

(2008-07-29 09:31:53)
标签:

杂谈

http://img.blog.163.com/photo/M4sDQhBITSU2HRjA7MI2HA==/890305351336406809.jpg关于格律诗词的争论,网上已经有很多了。其中除了用韵的争论之外,还有不少是关于格律与意境之争。不少人将前人对于格律诗词的诸如“格律诗词是戴着镣铐跳舞”等批判搬出来,说前人也谈到,如意境和格律之间发生矛盾,绝不能因律害意,须以意为先。由此得出,格律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诗首先要讲意境。所以,当有的人写出来的所谓格律诗被批评不合格律的时候,被批评者最常见的反击就是,“我的诗是讲意境的,意、律相冲突时,我当然以意为先。这是有古训的,你不懂!”于是,对于格律的肆意蹂躏就成了网上许多所谓新派格律诗人的“革命”行动。而对于此,在下是绝不敢苟同的。

关于意境与格律,在下认为:格律诗的意境,不在于对格律的颠覆,而在于自身的境界、对生活的感悟、挖掘与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格律与意境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可以统一的。我们应该首先熟练掌握格律,然后才有资格去谈所谓的“不因律害意”。有人说,许多大诗人的诗作也有很多是不合律的,比如杜甫。杜诗确有不少诗不合律,但杜是公认的对格律掌握最熟的。他的许多诗作,被认为在格律上达到了完美的境地。号称诗圣的杜甫,以格律谨严雄视千古。他能娴熟地运用七律的各种规则及变通的技巧,从而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被誉为“古今七律第一”(明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的《登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此诗格律严密,对仗工整。整首诗在充分照顾到文意的前提下,完全符合格律的要求。四联全部对仗,工整严密且自然而然,全无斧凿痕迹。其首联“风急”与“天高”本句左右先对,再与“渚清沙白”上下相对,天衣无缝。故明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赞曰:“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而实一意贯穿,一气呵成。”杜及古代诗人们经受过严格的格律训练,格律烂熟于胸,因而当意与律出现矛盾时才会舍律取意。这并不代表他们认为律是不必遵守的。他们(包括五四时期对于格律诗词等中国文化发起猛烈批评的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对于格律诗词的批评,其实是建基于他们对于格律的深厚了解。而五四时期对于中国文化的评价,实在是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着太多的牵扯,对后世的影响如何,至今仍争论不已。而对于我们这些人,对于格律的把握是否准确都还在战战兢兢之中,其实是没有多少资格谈“不以律害意”的。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能够按格律诗词的要求做出合格的格律诗词。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而以所谓“意境”为幌子空谈什么“不以律害意”,则只不过是为自己不谙格律找一块遮羞布。仅此而已。这就如民主政治之于西方。他们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民主政治已经非常成熟了。个中优缺点已经了然于胸。西方人当然可以非常有底蕴地批判着自己的民主政治。因为他们知道,这种批判,不是对民主政治的否定,而是对民主政治的促进。而没有经历过民主政治的训练的人们,如果只抓住这些批判,就认定民主政治一无是处,或只是可有可无之物,那么,要么是这些人在政治上幼稚,要么就是这些人别有用心。

        还是那句话,如果觉得格律用着不舒服,犯不着非得写格律诗词。当你要谈所谓“意境”与“格律”的时候,你最好先问一下自己,且不谈意境,你能否随手写出符合格律的格律诗词。

       在下是不太能够的。所以在下的涂鸦之作,只是学习格律诗词的产物,如果能够中规中矩地符合诗词格律,就已经算是学有所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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