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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是偶像,对象是对象

(2015-03-22 14:29:17)
标签:

杂谈

分类: 言情,亲爱敌人

老早的偶像是塑的,是个摆设,后来的偶像差不多是活人,集结众多粉丝。虽然遥远,但在人群之中,粉丝觉得有亲近的可能,时刻关注,为他欢喜为他愁,这些内心活动,好像不妨碍谁,也无可厚非。偶像也是处处小心,维护自家的正面形象,毕竟一身的“票房”,还靠粉丝捧场。

可偶像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希望得到额外的撒野的欢乐。除了某种哲学家和上帝,比如叔本华,他认为战胜女人才能获得更大的快感,他从哲学中得到了。至于上帝,他无所不能。偶像在情欲一放纵,流毒甚大,立刻就成了“呕像”,口水吐了无数。按说呕也呕了,吐也吐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事情就完了。

但事情还是没完,比如恋人间的比照,特别那种按图索骥的主儿,找到的男友或者女友,跟偶像有些形散而不神散,或者就是形似,这偶像垮掉了,一时不能适应,便开始“迁怒”于人,三段论的逻辑:偶像都那样了,我按偶像找的你,所以你也会那样。

忽然想起《二刻惊案惊奇》的一个叫莫姥姥,说是平生有三恨,前两恨是一恨天地,二恨爹娘。为什么恨天地?自己身上生了此物,别家女人就不该有了,他恨天地没主意。恨爹娘嫁得他迟了,不曾眼见丈夫出生,有些不放心。这有些夸张,但却道出了某些人的心思:以偏概全,痛挖情史。结果无事生非,弄一地鸡毛。

前两天看有人说女性杂志,说基本上只干两件事,一件事千方百计证明男人是王七蛋加一蛋,另一件事挖空心思教女人如何吸引王八蛋。这话同样夸张,但也有些实情在里面,用平常心去看会好点儿。

男女相爱,本能,原本无话可说,偏偏从古至今欲说还休,这是它的魅力。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用爱屋及乌来说,屋才是主体,乌跟着就是了。放在偶像,对象上说,对象是屋,偶像是乌。天下乌鸦一般黑,任它黑去。

对象是对象,偶像是偶像,分清楚。这般如果偶像不堪,叹息之余,应该庆幸,对象在身边,伸手可及,真实不虚,有什么比“在一起”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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