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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南在南方:)

(2008-12-18 21:59:46)
标签:

情感

分类: 随便,背过身去

题目为俺为加。

因为这两天发个有关收音机的小说,QQ有朋友就百度,于是百度出了这个。

发给我,如此这般收音机的小说谜底也出来了,就不发了。

不过,这篇文章最初出现在天涯博的留言。

后来,我和作者聊过几回。现在,她安静地呆在我的QQ里。头像不亮:)

 

 

时间:2008-09-27 15:31:57  来源:  作者:薇薇
    好几个月了,一直在固定的地点寻觅着他的出现,我想我是暗恋他或者喜欢他。每每想起他的名字,便如同
嗅见一缕淡淡的栀子花香,平静而快乐!想像中的情感不如现实中来的炙热和猛烈!
    连续四个月了,接连着的四个月里,每每月底或月初我都会去他常出去的地方寻找他的名字,四个月了,连
续的失望,只是心里犹抱希望,除非他已经从这里消失,他的名字不再出现,那么我也还可可阅读他曾经的文字,
感染他存在的气息,因为是想像中的情感,所以不如现实中来的炙热猛烈,有些许的遗憾却不忧伤!
    我常常坐在堵塞的公交车上想像着他的模样,任凭周遭人群喧嚣,窗外车水马龙,我只是一意孤行地想像他
的容貌和那让我着迷的握着钢笔的纤纤手指。我想他的手指纤细,皮肤白皙,笔下的文字像涓涓的花溪在他的笔
下流淌,我闻见带着桃花香的初春的味道,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夹带着他的柔情像温暖的刚刚从冬天里经过的阳
春白雪,就这样覆盖了我的整个海洋。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百度了他的名字,果然,跳出来的他的博客,打开,印入眼帘的是一串黄灿灿的玉米,我
笑道:“这孩子!”只是这一搜索并未印证他长期以来在我脑海里形成的印像,百度里关于他名字的图片居然多半
是风景,真是太巧了!
   但是我还是搜到了他的博客,看到他贴在自己身上的说明:
有人以为我是女的。不是。我是男的。
有人以为我细高文弱。不是。我是个胖子。
有人以为我未婚。不是。我婚了。
纸媒上99。99%的南在南方都是我。
不上论坛。
常在的地方,天涯博,新浪博,偶尔搜狐博。
   “南在南方”我第一次读他的文字是在《花溪》,关于人生的记忆里第一次印刻下他的名字,也还是在花溪,
一直到觉得自己喜欢上这个男人或者他的文字,还是在《花溪》。第一次驱使我买《花溪》的原因式是张小娴写在
上面的一篇《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而之后驱使我继续读花溪的读者的却是“南在南方”。虽然我到现在还是弄
不懂,我是喜欢他的文字,还时喜欢他的名字,亦或是一个已过花季妙龄的大龄女青年,持续的对爱情的没完没了
的幻想。                          
 
    其实,至今为止我只看完“南在南方”两篇文字,一篇已是时间久远,或许可以追溯到公元2006年,而另一篇
还在2008年七月的《花溪》翻开的第102页上《阿莫西林有点甜》。
    关于两年前的那篇爱情小说,有吸引的名字叫《收到的桃色事件》。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爱收藏的男人,常常
流连于各处的古董旧货市场,一直到有一天他在一个地摊上把一台老的不动再发出任何声音的收音机抱回了家,故
事从这里开始牵扯进来这个故事里的第三个人,一个女人。有一天,这个爱收藏的男人在收音机里听到了模糊的声
音,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争吵声……若干次,这收音机里传来过笑声、哭声、鱼水之声到最后一次撕心裂肺的
争吵,然后现实生活里的一声轰隆隆的关门声把这听收音机的男子吵醒。这不是收音机收到的声音,是隔壁邻居的
家的声音……
    一个近似王家卫的《2046》的故事,住在隔壁间的男子的故事,目睹一个女人与他人争、与他人吵、成为他人
尤物亦或最终收到囊中……
    “南在南方”我知道我与他同在一个城,我以为也许在同一辆满载陌生灵魂的公交车上与他擦肩而过,却他不
认我,我不识他……故事依然唯美,只因他是“南在南方”。
    纪念我暗恋的陌生男子,“南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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