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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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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要做饭,最好不洗碗

(2007-05-18 08:47:15)
分类: 随便,背过身去
 我会打五笔时,发现厨房和威望是一样的输入法时,我笑了,按说这两个词互不相干,可如果你想输入它们其中任何一个词,就得选择一下,这很有意思。
诗人赵丽华说,我做的馅饼是天下最好吃的。先不管这句诗的诗意如何,单是看过一遍,差不多都会运动一个喉结,想像一下她的馅饼如何好吃,似乎拔动了一下食欲。
吃饭是个要紧的事情,做饭更是一个要紧的事情。当然,很多时候做饭这件事落在女人身上,好像约定俗成一样的。男人天生就是吃饭的!
有一阵子刘仪伟系了一个围裙在电视上做饭,差不多的女人都立刻把好感给了他,不光自己看,一定要家里的男人看,啧啧,你看人家刘仪伟。意思再明白了不过了,学习刘仪伟好榜样。
于是男人就学着下厨房了,尽管有些笨拙,尽管色香味相比女人差了好大一截,但女人一律都会表扬,不错不错,至少比刘仪伟强,他做的只能看,吃不上。男人一高兴,铲子像兵器一样握在手里了。到这个份儿上,女人就有些开心了。
我喜欢做饭不是学刘仪伟的,不是女人鼓励的。当然也不是天生的。
如果我说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里有一句“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让我感觉到了做饭的诗意,会不会理由不充分?

有时我呆在厨房里,做饭。
我说,我做的菜是孩子最爱吃的。
我说,做饭相对洗碗技术含量高一些。有成就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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