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两年来,中央及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政策以调控疯狂的楼市,应该说,逐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房价上涨幅度逐步趋于理性,部分地区出现了下跌趋势。但是,也应该看到因调控政策不当而出现的后遗症。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在楼市调控中有所为有所不为,尽量少用或不用行政干预手段,尽量不出台副作用明显而主导作用不明显、治标但不治本的政策。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政府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一是土地供应方面,土地作为房地产生产最主要的要素完全由政府掌控一级市场,严格新增用地管理制度,提升开发商囤地门槛,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合理掌控供地结构、供地节奏及供地规模,是各地政府完全有能力做到的,也是现行的政策已经可以做到的。官商勾结导致成片土地国有资产被一家独霸,无视市场消化能力放量供地、结构失衡供地,或采取饥饿疗法、闹地荒哄抬地价,是各地政府奉行“土地财政”唯利是图并最终导致地市失衡、楼市失衡的根本原因。
二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面,政府虽不能直接干预楼市、干预房价,但可以从出让经营性用地受益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房的建设,以分流一部分住房市场需求,抑制房地产市价过快增长。各地政府只要负起应有的责任,履行温总理今年的工作报告对房地产业的要求,合理控制廉租房资金使用比例及廉租房占住房总需求的比例,就可以完全有能力调控、甚至掌控楼市。必须尽快取缔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就目前来看,谁来开发、谁有资格居住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各地政策五花八门,真正能开发的、能住得上的不一定是政策所期望的,这些经济适用房再以各种非市场手段流入市场,更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后遗症。
至于那些第二套房贷款加息、所谓的限价房、三限地等“隔靴子瘙痒”、“掩耳盗铃”的政策最好少出台。
(崔元星
国际商务策划师 中国泛地产策划网 0755-267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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