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肇中领取诺奖时为何执意先用汉语演讲
李恒昌
在山东日照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最让人感兴趣的地方是个不很出名的村落——涛雒——美籍华人、著名科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
丁肇中教授的故里。
车近涛雒,为了表示敬意,下车徒步走近这个村落。这是一个看起来并无特别之处的乡村,传统的街道,青砖瓦房,纯朴的百姓,浓郁的乡音。然而,正是在这个地方,正是在这个小小的村子里,孕育了一个令中华民族自豪骄傲的后裔。站立村头,向东方遥望。大海茫茫,挡不住视线,仿佛看到那个伟大的身影正在美利坚合众国,在他心爱的试验室里。
提起丁肇中,人们大都对他的科学精神赞叹不已,个人最为敬佩的是他的爱国精神。他不是以科学家的形象,而是以难得的精神守望者的雕塑高高矗立在我的心海。丁肇中在家里是长子。在父亲丁观海的教诲下,自幼发愤图强,刻苦学习,从小学到大学,学习成绩优异。为了攀登物理学之高峰,他在密西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以后,又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日内瓦欧洲核子研究中心、西德汉堡同步加速器研究所、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实验所潜心工作,他以千百次实验,研究发现了J粒子。1974年,瑞典诺贝尔奖学金委员会决定授予他诺贝尔物理学奖。
在接到获奖通知后,论说丁肇中应该兴高采烈地赶到瑞典接受这笔巨额资金就是了。然而,也就是这时候,在这巨大的荣誉面前,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再次由他心底浮起,并折磨着他,让他夜不成寐。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他下定了决心,迈出了再次让世人震惊的一步。
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致函瑞典皇家科学院,请求允许他在颁奖会上发言时先用中文,然后用英文复述。中文,是的,中文,而且先用中文,汉语。面对这一请求,瑞典皇家科学院感到了为难。美国政府自然也竭力阻挠。因为按照惯例,获奖人在颁奖典礼上必须用本国语言发表演讲。丁肇中作为美国公民,应当用英语发言,然而,丁肇中却偏偏要先用母语——汉语,而且决心已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丁肇中的这一举动,人们看到了母语——汉语,在他心头的位置和份量。在他的词海里,母语——这一精神世界的建筑者和守望者,已成为一种象征,一种代名词。它代表的是家乡,是祖国,是中华民族,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丁肇中是华裔,但他1936年出生于美国密执安州,且一出生就是美国国籍,他不这样做完全在情理之中。华人世界也决不会埋怨他。但他的对根的向往,对中华民族的热爱,促使他这样做,义无反顾,而且最终这样做了,这是怎样的难能可贵。
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和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也曾有力地推动了世界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可是,自从1901年第一次颁发诺贝尔奖金到1976年,四分之三个世纪过去了,颁奖大厅里从来没有响起过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所使用的主要语言——汉语的声音。丁肇中的出现,以非同寻常的方式打破了这一局面,不仅使汉语言重放光彩,而且让炎黄子孙心生自豪。想到这些,内心如黄海大潮一样涌动。不难想象,当时丁肇中用汉语发言时的激动。也不难想象,当时有多少华夏子孙听到丁肇中的声音会泣不成声。
记得作家韩少功在《世界》一文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法国巴黎曾经有一个酒会,主人是来自台湾的一位文化高官,主宾是大陆一些有名气的文化人,还有少数几个法国朋友应邀作陪。主人明明可以说一口漂亮的国语,也明知道他的主宾们听不懂英语,但他却用英语致词演讲。译员把英语翻成法语,把面面相觑的一大堆中国人晾在一边。
一个中国留学生觉得不对劲,准备提请主人注意到这一点。居然有一位作家拉住了他的衣袖。
“不要非礼,这可能是人家的习惯。”
从韩少功的故事里,我感到了当今某些文人作家的卑下,也深感悲哀。由此,也更看出丁肇中的伟大。这种伟大源自他的思想:对故乡,对祖国,对中华民族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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