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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破谜底的帐单

(2006-01-14 09:29:11)

 

 

十年前,是我嗜酒如歌的年代。工作之余,时常约三五好友,到酒店痛饮一番。喝多以后,总是兴奋异常,语言功能也就随之越显发达,云苫雾罩起来没完。因为这一缘故,多少也浪得一个善饮能侃的虚名。没想到我这虚名居然给引来一份多少有点意思的帐单。

那天我在谋生的单位上班,从洗手间出来回办公室时,门口站着一位衣着入时、身背坤包的女子。“请问你找谁?”处于职业的习惯和那么一点想干好工作的责任感,我主动向她发问。很高兴,这位美丽的陌生女子道出要找的人的名字就是本人的大号。我的名字极为少见,而且本单位独我一个,没有克隆名字的兄弟。于是,我非常友好地把他请进办公室的沙发就坐,然后准备给她倒茶。

还好,世上“聪明”如我的人并不多见,关键时刻,对这位陌生的女子我保持了一份警惕,“你找他做什么?”她说:“找他算帐。”“那他欠了你什么账?”“在我们那里吃饭的帐。”“你是哪里的?欠你多少账?有欠条吗?”“我是兴隆酒店的,账不多,就三百多块,有他的签字。”她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在思考我何时去过那个酒店,又是何时欠了他们的钱。结果是怎么也想不起来。我看了看那借条,还真是我的名字,也像我平时的签字,但是我敢发誓,那绝对不是我自己签的。

我转过头来看她,“你认识欠你帐的人吗?”“认识。”“那你认识我吗?”“不认识。”“你确定不是我吗?”“不是你。那人我见了就认识。”“哦,可是,叫这个名字的就是我。”这时我告诉了她我的真名。她听后很吃惊,“不,不是你。那个人我的确认识。对不起,也许我找错人了。”“没关系的,我想也许是我的朋友以我的名字签的字,他忙,忘了告诉我。再说钱又不多,我就结了吧。”“那好吗?”“没关系的,不过你如果再见到他的话,就告诉他账我已经替他结了,并让他抽空给我说明一下情况。”“那好吧。”就这样,我结了一份本不是自己的账,而且时至今日,也没有任何人和组织向我声明“对此事负责”。

后来的一个酒场上,我把这件事情讲给酒友听。其中一个说:“当冤大头了吧?”我说:“我并不这么想。一个对我的签名非常熟悉的人,肯定是我周围的人,要么是同事,要么是朋友。他这样做,也许有难言之隐。即便是他想骗我,我被同事朋友骗一次又有何妨?”“瞧哥们说的,和雷锋似的,看来以后我也要向那个人学学了。”我捣了他的肩膀一下:“你啊,给我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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