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牧野按语1599福建户籍新政赞美之一
(2009-05-05 05:51:31)
标签:
户籍新政童牧野固定住所情感 |
分类: 童牧野按语 |
童牧野按语1599福建户籍新政赞美之一2009/5/3:
看点:“福建省近日就直接亲属迁户口推出八项新政。新政规定,只要是夫妻,可无条件相互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等限制;放宽了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龄,只要是未婚子女,都可办理投靠父母落户手续;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儿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
点评:很好。很人性化。这才是符合宪法的公民迁徙自由。全国其他省市也该好好学学。早在1949年就该实施这样的好政策,直至2009年推出,虽然比很多人预期的晚了60年,还是值得表扬。
参见新闻《福建取消夫妻投靠落户限制》。
引自2009-05-03 04:09:25新京报(北京)。作者:记者。
新京报5月2日报道 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户口登记迁移的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是否有子女等条件限制,父母可投靠其中任何一个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并办理落户手续。
夫妻投靠落户一律开绿灯
根据“通知”,对于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实行人性化服务,取消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等限制,一律准予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如果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还可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进一步方便了夫妻投靠落户。
吴福顺介绍,针对身边无子女老人的照顾问题,“通知”提出,对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一个已婚子女及其家人户口一并迁到父母户籍地落户,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生活在城市市区、县城区的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照顾问题,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落户
“通知”放宽了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龄,只要是未婚子女,都可办理投靠父母落户手续。
“通知”还规定了儿媳女婿特殊情况投靠公婆岳父母户口迁移政策,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以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