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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牧野语录107合法进取。
陈辉 在本博发表留言于2006-05-25 14:06:00:
我通过网吧坚持每天2次来投票,不算作弊哦。嘿嘿!
因为每次投票前都要看一下文章,你不能阻止我不由自主地行为啊!
结果元帅您如果获得了冠军,会不会接受媒体对于您文学方面的采访啊?
财团督战厅元帅答(2006年5月25日):
答案较长,留言栏里放不下,详见后天(5月27日)的《童牧野语录107》(现提前于5月26日就上传)。
截至2006年5月25日星期四14点12分,大赛文学组第1名(10560票)的博客的访问量是56307。其访问量是本博的六分之一,获得票数是本博的十倍。
本博要好好学习领先者的先进经验。
从各处学到的先进经验之一(公开出来,大家都知道,才公平哪):投票机制,并未规定1人不能投多少次票,也并未规定一个IP地址不能投多少次票。只是在服务器上设定了同一个IP地址不能在间隔不到半小时就连续投票,否则投票像鸡啄米一样快,每人都几亿票,就失去意义啦。
从各处学到的先进经验之二(公开出来,大家都知道,才公平哪):见有名列前茅的博客明文宣告,同一IP地址,每隔半小时就能投票成功。只要是大赛服务器通知您电脑说您投票成功,就是合法竞争、合理竞争。
从各处学到的先进经验之三(公开出来,大家都知道,才公平哪):宽带每断开一次再接上,IP地址就变了。相当于打一枪,装一粒子弹,弹无虚发。但也不可能是机枪连发的效果,每枪也会有好几分钟的间隔。
如果其他选手利用了这些合法机制,而我方不利用,那是另一种自找的不公平。
本博最不虚伪的一点,也包括在名誉面前不矜持,该合法进取就合法进取,不搞人家都奔跑、我们只步行的虚伪的谦让。
为了公平竞争,兄弟姐妹们上!
另外,关于采访之事,一切按财神爷爷的既定规矩办。爷爷说行就行(比方说,我跟财团将士之间,几乎天天有问有答),爷爷说不行那就不行(比方说,不轻易在电视上露面)。我听爷爷的。
本博为了不让众网友太辛苦,自我要求很低,没有奢望拿什么冠军,能进入前50名就很高兴了。
这个愿望已经实现了(比很多参赛者晚一个多月才获参赛资格的本博,靠大家支持,在正式参赛的第3天,5月25日,已在文学组1347名参赛者中升至第36名),我个人已经很知足。
如果名次越来越靠前,那不仅是本博的胜利,更是所有支持本博的众网友的胜利,显示了我军的齐心协力,象征着未来不断提高的作战潜力。那不仅是让我喜出望外,更让财神爷爷对全军将士刮目相看。留言栏里说的谁投了第几票,财神爷爷和我,都全记在心里啦……
相信这好事,会给我们,给所有的投票者,都带来好运,带来愉快……
身先士卒,本帅每天开机,也给本博投一票先,然后再看,总共多少票啦……
发表于《后现代派小说家童牧野》博客网页2006年5月26日《童牧野语录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