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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牧野语录74。镇宅。
财团河南省将士ShengL来函问(2006年4月13日):
奏折。
元帅您好!
也许我是一介武夫转世,我从小就对刀枪特别痴迷,做梦都想拥有。
从用泥巴、木头做起,不知都做了多少把刀枪了,连家里用的菜刀都是我亲手做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不可能再做了。
我现在很想在家里摆一把古朴、粗旷的刀或者剑。
虽然刀剑有镇宅一说,但具体到我,不知道是否有利。
繁请元帅指点一二,弟子不胜感激。
财团督战厅元帅答(2006年4月13日):
解放军官兵、武警、刑警、法官、检察官、安全局官员等依法持有的武器,可作为镇宅之宝。其服役期为镇宅有效期。退役或退休后,该上缴的武器,仍以上缴为好。
其他平民百姓,管制刀具、长短剑、各类枪枝,容易招惹刀光血影(特别要提防家中幼儿碰它、玩它),不仅不宜用来镇宅,反而有让土地公公皱眉之可能,有损地盘之平和、稳重。
以成吨的宝书(世界各国的文学名著),用来镇宅,效果较好。能经常翻而阅之,活化灵气,与宝书建立感情交流,镇宅效果更好。
发表于《后现代派小说家童牧野》博客网页2006年4月14日《童牧野语录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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