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必须是圆形”假新闻不怪媒体,国家标准委应反思
一个馒头引发的“冤案”
■张
瑞

“国家颁布馒头标准:必须是圆形,个头不能太小”!
这是前天某报刊登的一则新闻,顿时把全国各地的馒头锅给炸开了。好多人的第一直觉是:某些机构、某些官员是不是馒头吃多了,撑得没事干了?整出这样的“国标”,也太荒唐了!有些生在南方的居民甚至“忧心忡忡”地说:看来,得把我们南方的长方型馒头拿去注册,不然以后我们这里的馒头因为涉嫌侵权,就没资格叫馒头了,有可能改叫砖头了。
昨天,本报刊发了对此事的后续报道: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作出解释,“馒头必须是圆的”一说不实,相关标准也并非强制性标准。昨晚,新华社再次发布消息称,国家标准委作出进一步澄清:他们对小麦粉馒头的形状未作任何具体规定。
新年伊始,公众莫名其妙地又被忽悠了一把。看看国家标准委相关人士一副“六月雪、窦娥冤”的样子,再看看那个关于小麦粉馒头的“国标”细则,这不起眼的馒头,还真的就酿成了一桩影响深远的“冤案”!国家标准委,也差点就成了“冤大头”!
是啊,如今,市场上的某些馒头,特别是某些超市里卖的馒头,还真的不能叫馒头。无论即食的还是速冻的,吃在嘴里,要么是糖精味,要么是香精味,反正就是没有馒头味。
因为馒头不是温州人的主食,所以,对温州人来说,馒头好与坏、真与假,影响不大。可对成千上万工作、生活在温州的北方人来说,吃不到香喷喷的馒头,就像不让四川人吃辣椒一样,让人极其郁闷,无怪乎有人说,春节千辛万苦也要赶回老家一趟,就是为了吃上一口老家刚出锅的馒头!
介于此,国家标准委对馒头定一些标准,诸如要求小麦粉馒头色泽正常,有弹性,无生感、不粘牙,具有小麦粉经发酵、蒸制后特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等等,这不仅不是“馒头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而且确如国家标准委权威人士所言,“这一标准出台旨在规范生产,保护消费者健康”。
问题是,这一“好心”,为何就办成了“坏事”?很多人的矛头指向了一开始的那则假新闻,认为是某些媒体的误导,才让没看过该标准的人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固然是一方面,但,有关方面的有关人士是否也该反思一下,一来,让企业参加、牵头搞国家标准的定制是否合适?二来,实施“馒头国标”这么个与老百姓生活有切身影响的的事情,怎么不是权威部门及时去发布、去宣传,反而让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抢了“头彩”,说三道四呢?要知道,这也正是那则“假新闻”的生成原因!
综上,一个馒头引发的“冤案”,其实,并不冤。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