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按:虽然此文已经没有了以前香港报业文章的犀利,但是仍然对解决如同富士康事件类似的事件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也希望中国其它地方的政府能够看到富士康事件的危害性,尽早解决本区域内出现的类似情况。而我认为,中国政府应该组织力量对全国外资工厂进行员工基本生活普查,以保障国民之民生、民权。
(此文在此收藏,意在对此文有同感,如有侵权请告知,我将立即道歉并删除)
香港《经济导报》范卫国、段雨梅/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深圳的劳资矛盾成为社会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据悉深圳拟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将把企业的产品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联系起来,“血汗工厂”的产品和服务将被拒绝。这不仅将成为深圳缓解劳资矛盾的重要对策,也是提高企业对社会应尽责任的重大措施。
2006年4月,深圳一间兴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港资木器厂爆发工潮,数千名工人试图到深圳接待国家领导的麒麟山庄前请愿,抗议工厂强迫工人加班并多方刻薄工人。根据该厂工人当时透露,工厂负责人以效益不好、原料上涨、赶货为理由,变本加厉把国家法定的周六假日定为义务加班日,要求工头带工人返厂义务加班,更有工头为逼迫工人拳脚相加。
实际上,劳资冲突事件在深圳为数不少,深圳市信访部门仅2004年接待群众集体上访达45000多人次,其中超过一半是由劳资争议所引发。深圳市今年3月发布的一项调研报告则表明,劳资矛盾已成为深圳社会最基本、最主要的矛盾之一。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职业中毒、加班、劳资关系紧张、员工基本权益保障六个方面。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廉价且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造就了深圳高速发展的经济神话。而神话背后却蕴藏着劳资之间愈发难以调和的矛盾与冲突。显然,深圳经济增长难再承袭“血汗工厂”的用工模式。把对劳动力的投入、对劳工权益保障的投入作为考核企业的标准,来彻底改变劳工的不公平待遇是深圳目前采取的重要举措。
深圳将推行企业履责
记者获悉,深圳拟于年内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将通过各种奖惩手段,把企业的产品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联系起来,“血汗工厂”的产品和服务将被拒绝采用。其中,建议政府制定法规,拒绝购买“血汗工厂”的产品和服务,拒绝给予优惠政策,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部份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这不仅将成为深圳缓解劳资矛盾的重要对策,也是提高企业对社会应尽责任的重大措施。
事实上,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的状况并不尽如人意。这是“珠三角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案例”项目调研组在经过将近一年时间调研后所得出的结论。深圳市劳动局工资福利处副处长张国玖认为,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问题是保护劳工权益。调查显示,由于存在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深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不容乐观─仅有不到10%的受访者认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深圳市信访部门的统计:深圳市信访办受理的集体上访中,由企业缺失社会责任引发的约占上访总量的三分之二。
张国玖表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将成为深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手段之一。尤其是那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果劳资关系处理不好,企业本身不和谐,整个社会也不可能实现和谐。
深圳企业给予劳动者合理利益,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根据调查,2003年深圳企业人工成本仅占总成本的8.21%,其中制造业为6.92%,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会导致企业成本大幅上升,更不会出现大面积倒闭或外迁。因此,由政府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会对投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据了解,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设立奖惩政策,制定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优惠政策,逐步在政府采购、投资及政府对企业的资助中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制度,最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外企建工会三大问题
其实,从目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来看,在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对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大有助益。然而,从深圳目前情况观察,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外资企业不多。世界500强企业在深投资设立的194个企业中,成立工会组织的只有21家,工会组建率仅为10.8%。
沃尔玛于2006年7月结束了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长期对峙,表示将尊重其员工组建工会的要求,因为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员工们有权这样做。然而,在深圳其他外企工会的组建情况并不容乐观。
在外企中建立工会到底难在哪里?已经建立工会的又存在什么问题?本报记者经过对深圳地区外资企业及当地民营企业的探访,发现问题主要缘自三个方面。
首先,企业顾虑的是会费问题。企业建立工会要将工人工资总额的2%划到工会会费,其中的40%交给地方的工会,对于外企尤其是大型外企来讲,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其次,很多外资企业的管理者对中国工会的劳资双赢原则不理解,对组建工会组织不积极。而企业中的打工者同样对组建工会缺乏一定的认识。本报记者在对数家港台企业采访的过程中发现,企业负责人并不清楚工会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谈到成立工会时受访的企业负责人大多表现出漠视态度,认为没必要建立工会。
第三,已成立工会的企业,工会的作用并未得到很好发挥。按照《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资关系”的。遗憾的是在一些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中,工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龙岗一家拥有100多名员工的港资企业,上世纪九十年代工会成立之初有几十人加入,当时的工会主席也由工人推选产生。但后来发现工会作用不大,只是偶尔组织一下文体活动,探望病困职工,真正的职能没有发挥出来,有和没有区别不大。因此工会成立五年后宣告解散。
更为重要的是,在那些最需要建立工会的制造出口消费产品的中小型工厂,工会组织的影响是最弱的。这些规模较小的港资、台资和韩国投资的工厂不大可能受到内地工会组织或海外劳工权益组织的调查。
工会作用不可低估
虽如此,深圳工会建设亦不乏成效。目前深圳有部份外资企业不但组建了工会,并且工会在部份外资企业中已经开始发挥其积极作用。
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家乐福深圳南头店,过去因员工投诉无渠道,员工经常直接和部门领导发生冲突,员工辞职等纠纷时有发生。自从成立工会后,企业领导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加强,企业劳资关系稳定,员工流失率也大大减少。同时,工会还不间断地向员工们开展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工会还结合企业的业务开展多种职业技能竞赛,不仅使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提高,也使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得到加强。
深圳宝安溢兴顺制衣厂也是一家外资企业,自组建工会以后,企业逐步把后勤、食堂等一系列工作都交给了工会。劳资关系和谐成了企业发展的助力器,企业在短时期内迅速由几十人发展到几千人的规模。
为了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深圳各区55个街道已经在6月底前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而且他们还将在深圳全市600多个社区内投资700万元,设立专门的工会组织员,全面开展工会工作。
沃尔玛建工会是突破
2006年7月29日,福建晋江市沃尔玛分店的30名员工,宣告成立全国首家沃尔玛分店工会,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形容这是外资企业中组建工会的“历史性突破”。继而,沃尔玛在深圳的四家门店也先后成立了工会。
“沃尔玛工会的成立对其他公司会产生多大的示范效果很难看得出来。”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陈开明博士告诉记者,沃尔玛的工会是在全国总工会的努力下建立的。目前入会的人数依然很少,只占其员工总数的5~10%,是否能代表沃尔玛全部门店的工人还是个问题。
“沃尔玛工会的成立是一个历史性突破,对全国总工会也是一个挑战。全总在沃尔玛的分支机构是否会与沃尔玛已有的协商机制构成冲突,以及会费的协商,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陈开明认为,沃尔玛职工建立工会只是第一步,其巩固和发展则需要各个方面的关注和努力。
附:何为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国际社会兴起。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一个比较公认的标准,简称为AS8000。这是由美国的民间机构SAI于1997年提出并推行的。这一标准对产品来源企业的员工薪金、工作环境、健康与安全、工会权利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最低要求。欧美许多跨国公司均明确规定:不得采购那些不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否则就被视为“剥削外国工人”并拒绝其产品入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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