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受理就在东莞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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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受理就在东莞告
■广东首例结石婴儿父亲状告三鹿集团,索赔90万
■广州中院或不受理,律师主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刘刚 邓志高
前天,张秀文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鹿集团,这成为“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广东境内第一起状告三鹿集团的案件。广州中院接收了诉讼材料,但截至昨日尚未立案。
张秀文说,如果广州不立案,他就回到东莞再起诉三鹿集团。昨天下午,张秀文在位于石碣镇刘屋村的出租屋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31岁的张秀文来东莞打工已经13年,这个江西赣州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的男子,现在和父母妻儿5人租住在石碣镇刘屋村。两个单间,一间一个月100元,容下一张床后,仅剩一条逼仄的过道。张秀文因为忙儿子的事,已经失业几个月了,昨天下午,他穿着白色的短袖短裤,蹬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引着记者去他的住处。
路上,他一再抱怨,前天花100多元坐车去广州递诉状,这差不多是一家人一周的伙食费,但却没有结果。
张秀文说,去年11月30日儿子在东莞出生。张秀文初中毕业,硬是翻了好几天的字典,替儿子取名“卓宇”,寓意“各方面优秀,有出息”,但自打小孩子出生,就没有一天安稳过。张秀文回忆,儿子出生后,妻子没有奶水,只能喂奶粉,而三鹿奶粉,成了他们认为“最好的”奶粉。
“那时一罐900克的三鹿奶粉,要130元左右,在我能力范围内它是最好的,还能承受。”张秀文说,他们购买奶粉的地点相对固定,每次都是在石碣镇政府旁边的嘉荣超市,他们还专门办了会员卡。
今年4月之前,小卓宇在赣州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张秀文会买好奶粉托人带回去。
不久,小卓宇开始出现反复发烧、哭闹的现象。今年4月,小卓宇被爷爷奶奶带回东莞,张秀文开始带着儿子到石碣医院就诊,每次打点滴,但就是不见好。
到了7月,儿子开始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烧,最高时发烧到39.2℃。“吃东西就吐,连奶粉也吐,”张秀文说,7月12日,医院下达《病重通知》,当天晚上,他就把儿子转到了东莞东华医院。
东莞东华医院对小卓宇进行了全身检查。张秀文提供的病历上记着,小卓宇被查出双肾多发性结石,左肾门结石并肾积水,右输尿管下端结石梗阻并肾积水,“医生说情况很严重,建议尽快转至广州的大医院。”
第二天,张秀文就把儿子转到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珠江医院诊断小卓宇患的是双肾多发性结石、双肾积水、急性肾功能不全、不全性肠梗阻等,入院当天医院即向家长发出了病重通知书。
当天,医院给小卓宇做手术取出了他右侧肾里的结石。8月28日,医院又给小卓宇做了“经输尿管镜右输尿管内支架管取出术”。
小卓宇是广东最先曝光的结石婴儿
8月30日,小卓宇出院。半个月后,“三鹿奶粉事件”爆发。事实上,据张秀文说,由于当时家长、医生并不知孩子的病是三鹿奶粉质量问题引起,甚至儿子在广州住院治疗期间,仍然一边治疗一边给其服食三鹿奶粉。
据张秀文透露,7月份,他送儿子去广州救治时,因为经济困难,曾主动向媒体求助,当时记者也曾到医院去实地采访,之后,张秀文还找过广州当地的慈善机构,但均没有结果。直到儿子出院后不到半个月,“三鹿奶粉事件”爆发,曾采访过他的记者主动与其联系,小卓宇才作为广东省首例被确认为因三鹿奶粉受害的婴儿曝光。
之后,各类媒体纷至沓来。张秀文说,他一开始也不知道儿子患肾结石是因为喝三鹿奶粉,直到媒体报道三鹿奶粉事件,他才知道是三鹿奶粉导致儿子患肾结石。
律师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小卓宇的病情见诸媒体不久,张秀文就接到一个律师的电话,对方称愿意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其打官司。
打电话的律师,是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陈北元律师。记者昨天在陈北元的博客上看到,他对代理小卓宇的案件,是这么解释的:“在三鹿奶粉这样的事件当中,我们每个人有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本分。
在三鹿这样的事件中为受害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利,同时尽可能呼吁国家尽快确立相关制度,保护产品质量事件的消费者,这是我应尽的本分!”
张秀文说,9月15日,他与陈北元签订全权委托书,委托陈代理小卓宇索赔案。
索赔90万尚未受理
前天下午,张秀文及代理律师陈北元把诉讼资料送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在诉状中向三鹿集团索赔90万元,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双倍退赔奶粉款等共计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45万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和张秀文回忆,广州中院立案庭说,这个案子的被告不在广州,而且该案的诉讼标的没有达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级法院受理案件的标的“5000万元以上”,所以中院不能受理这一案件。代理律师陈北元则认为,这一案件属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虽然标的未达到中院立案标准,但中院也应该受理。立案庭法官不赞成此案属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这一说法。
张秀文说,最后,广州中院接访室接收了他们递交的诉讼状和相关资料。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张秀文尚未接到广州中院是否立案的通知,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广州中院应在7日内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据了解,如果法院受理小卓宇的诉状,此案将成为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广东第一起患儿状告三鹿集团索赔的案件。
广州不立案就在东莞起诉
“目前已有通过诉讼索赔的案例,但为数不多。”知名法律学者郝劲松说,三鹿奶粉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目前尚无统一的赔偿制度和方法。由于每个小孩服用问题奶粉后造成的损害不一,当地的生活水平又不尽相同,赔偿的数额也会有较大差异。
郝劲松说,张家选择广州中院起诉,有不妥之处。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应选择侵权地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立案,也就是说或者东莞或者石家庄。虽然张卓宇曾在广州也食用过三鹿奶粉,但家长应提供在商场购买奶粉的发票和医院治疗记录。至于以该案产生社会重大影响为由选择在广州立案,立案庭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即便最终以管辖争议不予立案,也不足为奇。
郝劲松说,小卓宇主要居住在东莞,如果广州中院不立案,可以选择东莞的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去石家庄,但选择不当会影响进度并增加诉讼成本。
东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工作人员说,该院是否能受理此案,须待当事人提交诉状及所有证据后,经相关负责人研究后才能答复。
昨天,张秀文告诉记者,如果广州不予立案,他就在东莞起诉三鹿集团。他表示不会去石家庄,因为“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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