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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被抢引发的杀匪事件

(2008-07-01 10:41:47)
标签:

杂谈

分类: 路上的风景

一次被抢引发的杀匪事件
  本报记者 刘刚  奉波  
     

    http://dgtime.news111.com.cn/res/1/20080611/99641213116005378.jpg
  警察在万伟宿舍的床头找到一本日记,里面有他第一次被抢的经历本报记者 陈栋
 

  6月8日,夜里10点20分,今年的端午节还剩下不到两个小时,还有8个月满16岁的万伟(化名),在企石镇的东平大道与3个劫匪狭路相逢,这已是他在半个月之内,第二次遇见劫匪。

  第一次,万伟被抢走了20元。这一次,万伟身上有45元现金,这笔钱是他挨到25日发工资时的所有“资产”,除此之外,他还多带了一把花15元从地摊上买来的弹簧刀。

  高个子劫匪揪住了万伟的衣领,踹了他一脚。万伟拔出已经准备了半个月的弹簧刀,捅进了高个子的胸口。

  万伟拔腿就跑,但他没跑多远,就被赶到的警察擒住。

 

从学徒做起

工作努力被主管看好

  今年2月29日,离开学还有几天,万伟并没有去学校报名,他只身离开了湖北省广水市李店乡万新村下万家湾的家,来到东莞。跟着一个亲戚,以“谭祖祥”(1985年10月17日)的身份,进了企石一家五金厂,做学徒。

  万伟有一个亲哥哥,读初三,成绩很好。万伟说,自己成绩不好,不愿去学校读书,开学前征得父亲的同意,“让我试一下打工的滋味”。

  万伟喜欢看书,他一口气说出好几本书的名字:《未解之谜》、《昆虫》、《动物》,没事,还看些武侠小说。工友说,这些都是万伟以1元/本的价钱租的。

  万伟说,他至今仍不想让爸妈知道自己的事情。他宿舍的枕头边,有一个塑料盒,里面压着一个通讯录,里面有万伟标记为“爸”、“妈”的手机号码,拨通后,一个停机,一个已过期。

  万伟说,五金厂包吃住,他一个月能拿850元的保底工资,干得好的话,还能拿160元左右的奖金。五金厂的一名主管这样评价万伟,“很勤快的一个小伙,一个好员工”,对端午节晚上发生的事情,她为万伟感到“很可惜”。

  就这样,万伟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活,白天上班,偶尔晚上外出上网,第一个月,万伟拿到971元。

 

成了受害者

身上仅有的20元被抢

  万伟到东莞来后第3个月,他被抢走20元。

  5月25日,星期天,夜里10点左右,万伟从东山村一家网吧出来,沿东平大道往工厂走。东平大道是双向6车道,两旁还有宽阔的人行道,该地段地势偏僻,旁边都是荒地和树林,晚上行人和车辆都很少,路灯也比较昏暗。

  “我上网也不会做其他什么事情,就是跟以前的同学和朋友聊聊天,玩玩网络游戏。”万伟说,手里拿着一本出门时接到的免费杂志,边走边借着微弱的路灯翻看。走到一个僻静的拐角处,忽然路面出现3个人,“两个男子抓住我的手,把我拖到路边树林,然后搜身。”万伟说,身上仅有的20元,被3人抢走。

  回到宿舍,万伟彻夜未眠,在他加锁的日记本里,记下了以下一段话:“老子竟然被劫了。三个王八蛋,给老子小心点。一个白上衣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头发算长吧!老子记住了。刀,带起来不是好看好玩的,你们敢抢走老子20块。老子发誓,用这把刀,连本带利讨回来。”

  第二天下午一下班,万伟以15元的价格,在东山一个地摊上,买回一把可折叠的弹簧刀。“我害怕还有下次,还遇到被抢的情况,只要他们不打我,我就不动刀。”万伟说,从那以后,白天上班就把弹簧刀放在宿舍的盒子里,晚上出去玩,就直接挂在腰带上。

 

演变成凶手

被抢时自卫错手杀人

  半个月后,万伟再与劫匪狭路相逢。

  6月8日,端午节,工厂放假。厂里没有熟人,万伟再次步行到了附近东山村的新梦缘网吧。晚上8点,从网吧出来的万伟去找了在附近工厂上班的一个老乡,两个人一起回厂。

  行至东平大道东山段,这是半个月前万伟第一次遭劫之地,万伟感到心里阴森森的,有些害怕。老乡走路速度较快,不一会就走到万伟前头去了。只剩下万伟一个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快步前行。刚走了不远,万伟发现前方出现了三个形迹可疑的青年男子。

  “我看他们沿着马路右边走,我就避让到左边,可他们也跟着我走到左边,这样重复了好几次。我走不过去了,被他们拦了下来。我的心里咯噔就是一下,心想今天又碰上抢劫的了。”

  两个男子拦住了万伟的去路。“你们想干什么?”万伟警惕地问,同时右手开始紧紧攥住了别在腰间的那把弹簧刀。高个子冲在最前面,面露凶相,“你身上有没有钱?赶快把钱拿出来,给了钱我们就让你走人。”

  万伟身上只有45块钱,这是万伟接下来两个多星期全部的生活开销。万伟摇了摇头,“我身上没有钱。”

  企石警方事后查明,在高个男子拦截万伟之时,另外两名同伙看到万伟不老实,在言语上对万伟进行威胁恐吓。双方起了争执。这时,高个子一把抓住万伟的衣领,对着他的腹部猛踹了一脚。被打后,又痛又气又怕的万伟把他攥在手心的那把弹簧刀拔出来,松开弹簧,对着高个子就刺。高个子捂着胸口,弯下腰,神情痛苦。

 

不满十六岁

少年郎本该在乡读书

  在伤人后,万伟迅速朝东山村方向撒腿就跑。路上的行人赶忙拨打报警电话110,告诉民警说东平大道东山段人行道旁有人被刀捅伤,伤势严重。

  接到报警后,企石公安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廖金祥副局长立即部署工作,指令东山派出所、警务区迅速出警,并组织刑警队赶往案发现场,同时请求企石医院120组织急救。

  在群众的帮助下,出警民警将逃窜的万伟抓获。另一方面,民警到达案发现场,在东平大道东山村段一较偏僻的人行道旁,高个子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正胸口位置有明显锐器刺伤,周围有大面积血泊。经120急救中心医生证实,高个子已经当场死亡。

  就这样,万伟成了杀人凶手。后经警方证实,死于万伟刀下的高个男子姓许,今年19岁,甘肃成县人。企石警方查明,死者与蒋氏兄弟均无业,系近日从他镇流窜至企石,寄宿于蒋氏兄弟的四川老乡处,作案前,3人作了充分并明确的密谋与分工。目前,万伟和蒋氏兄弟均被当地警方刑拘。

  如果不是因为端午节的那一刀,万伟放在枕边的小说《亵渎》应该早已翻完。6月10日下午4点,企石镇阳光明媚,万伟却只能坐在企石公安分局的盘问室内,戴着脚镣,眼窝深陷,表情呆滞。

  万伟出生于1993年2月1日,不满16周岁,尚属于未成年人。如果不来东莞,他应该读初二,明年此时参加中考。

 

律师观点

  是否正当防卫

  法律尚需认定

  东莞市启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强说,法律上定义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抢劫属于暴力侵害,有时候还可能威胁到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万伟遭到三个人拦路抢劫,并且对方还对着他的腹部踢了一脚,对他的权益造成了危害。”刘强说,如果当时的情形,对方并未对万伟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万伟的行为或属防卫过当,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对方确实已经实施了攻击并对万伟生命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则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担责。

  刘强进一步解释,新的《刑法》对正当防卫有做修改,其中规定对抢劫、强奸、杀人、绑架等属于严重暴力的犯罪,受害人有无限防御的权力,“包括致对方死亡”,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受害人都有这样的防御权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就本案而言,刘强估计,即使万伟最终被认定属于防卫过当,最后量刑也不会很严重。刘强给出了两个理由,首先万伟虽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尚属未成年人,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法定从轻;另外,“凶手相对死者而言,同样是死者的抢劫对象,也是受害者,是死者有过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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