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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黑夜过去
还有白天
□本报记者 刘刚
昨天下午,做完心理干预,记者送小莹母女回道滘,一路无语。车抵道滘,已是霓虹初上。小莹下车,微笑,挥手。
“她刚才笑了。”司机很高兴,他说这是第一次见小莹的笑容,“这才是一个正常的11岁女孩嘛。”高兴的,不止司机一个人。追踪小莹这个案子,已经3天了,这几天,小莹给我的印象,除了低着头,就是问一句答一句。面无表情。偶尔回忆到痛处,则是一脸的惊恐,无助与怨恨。
小女孩是无辜的。报道小莹被奸案,是我记录的职责,但我的职责又不完全是记录。我知道,我要为这个无助的小女孩做点什么。所以,我找心理医生。
小莹,你看到了吗?你的小学校长,咨询师谢晋晓哥哥,还有那些支持你的读者,他们都希望你能早日走出阴影,早日过上正常的幸福快乐生活。
希望你不抛弃,不放弃,希望你的黑夜,短些,再短些。你要深信,你的“干爸爸”,绝对是这个社会的少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黑夜,黑夜过去就是白天,大雨过后也有彩虹,希望阳光灿烂的日子,仍有你阳光灿烂的微笑。
一定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等着你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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