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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警察烈士 |
分类: 路上的风景 |
英雄母亲之二:钟孝兰
忌日:1992年4月23日
最后一刻:1992年4月20日凌晨4时25分,宜丰县澄塘胶合板厂一辆开往武汉方向的货车,途经国道316线武宁县大洞乡巷口路段,三名歹徒持刀强行将车拦截,刺伤司机,抢劫财物。6时40分,泉口派出所接到报案,李迅主动请战。22日晚,主犯潘六生被擒。23日上午,指导员冷先开带领李迅等3人押解潘六生前往大洞乡鲁桥村大源山水库附近取赃。分头行动时,早有预谋的潘六生突然戴铐朝水库方向逃跑。李迅一面鸣枪警告,一面追赶。潘六生随即跳入水库,向对岸游逃,李迅和衣跳入水中追捕。由于办案连续奋战2昼夜,李迅身体过于疲劳,在追出40余米后,精疲力竭沉溺水中。当日下午,潘六生被围捕归案。
婚礼定在牺牲次日
“给亲朋好友的请帖都送出去了,家里办喜事的准备也都做好了,当时就等他回家举行婚礼,谁知他却一去不返!”
4月28日下午,九江武宁县人民路126号武宁县公安局宿舍内。15年过去了,回忆儿子李迅牺牲时的情景,65岁两鬓斑白的母亲钟孝兰仍忍不住流泪,“李迅是1991年领的结婚证,婚礼就定在儿子牺牲后次日,不曾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喜事’变‘丧事’”。
儿子李迅牺牲后,母亲钟孝兰和老伴一直住在武宁县甫田乡湖滩村的老家。2003年,两位老人被三儿子接到县城居住,安享晚年。三儿子李林海说,母亲睡的床,是从乡下老家搬来的,原本是为李迅结婚准备的,李迅牺牲后,母亲不忍舍去,一睡就是15年。
在母亲钟孝兰的床边,挂着一张儿子李迅的遗像。照片上,年轻的李迅身着警服,两眼炯炯有神,威武英俊。
“儿子生前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也很敬业。”钟孝兰回忆,李迅原来是一名乡干部,1989年进入公安系统,被分配在泉口派出所做民警,“泉口派出所离我们老家有五六十公里,李迅平时一个月回家一次,工作忙时,几个月才回家一次,他一回家就帮着家里忙农活、做家务。”
“李迅当时可是他们派出所的‘顶梁柱’,”钟孝兰提起儿子的工作,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好多难题,都是他处理。”
“多好的孩子啊,说走就走了。”钟孝兰说,“李迅刚牺牲那几年,我每天都在哭,看到他的照片哭,看到他的衣服哭,出门在外,看到和他年纪差不多的人,也会哭。”
三儿子李林海说,李迅牺牲后,母亲喜欢上公安题材的电视剧,“尤其是看到一些公安破案的镜头,她就会看着发呆,甚至边看边哭。”
心痛、难过之余,母亲钟孝兰还是为儿子感到骄傲,“他是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时牺牲的,死得光荣”。1992年12月21日,李迅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1993年4月3日,李迅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
“做警察好,可以为人民服务!”钟孝兰说,“如果有来生,还会让儿子当警察”。
1992年,李迅牺牲后,钟孝兰又把自己的三儿子送进了公安系统,当了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如今,和孙子、外孙聊天,钟孝兰一定会给孩子们讲李迅的故事,教导小孩们要向叔叔(舅舅)学习。
社会各界的关心令钟孝兰“很高兴”,但这些仍不能代替母亲对儿子的思念。4月28日,记者即将离开时,取出相机打算拍下一张钟孝兰老人和儿子遗像的照片,谁知老人从墙上取下遗像,抱在怀里,用手轻轻抚摸李迅的脸庞,摸着摸着,老人就忍不住失声痛哭——后来经询问得知,这竟是老人第一次与儿子“合影”!不过,合照的母子俩已是阴阳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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