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三观”的 失窃案
(2013-11-19 12:08:26)
10月10日夜,南京浦口区工商局长张某办公室被盗,随后保安老王报警。不料,老王被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接着被“劝退”回家。(据11月17日江苏卫视)
一般而言,发生了盗窃案,总是一件同仇敌忾的事情。如果要问如何处置?人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报案,寄望于警方迅速破案。在收缴赃款赃物,保全失主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依法对盗窃行为进行处理,还社会以公道。
不过,如果是官员办公室失窃了呢?事情就可能变得空前复杂起来。比如在南京浦口区工商局长张某办公室被盗之后,我们再一次看见了一幕“失窃罗生门”。
保安老王作为直接责任人,应该说对失窃案负有一定的责任。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窃贼也有狡猾狡猾的时候,如今之世,窃贼逃过保安的法眼,早已不足为怪。失窃案发生后,保安老王迅速报了警,其言行可谓中规中矩。但报警了却又意外地遭到了封口和辞退处理。难道报警错了吗?假如你是保安老王,不知你将如何面对这一失窃案?反正南京浦口区工商局的这桩事儿,大大地颠覆了我们的“三观”。
这个失窃案进入罗生门的节奏,犯难的绝不只有保安。其实浦口区工商局也遭遇了空前的困境。先是获悉保安老王报警后,立马一反常态地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随后更是通过物业管理部门出人意外地将其被“劝退”回家。而最为蹊跷的是工商局坚决否认张某办公室有大批名烟、名酒被盗一事。局长办公室有没有财物,需要工商局其他人员代为发布么?还有,既然已经报了案,小偷也抓了,为什么不由公安局来澄清有没有贵重财物呢?尤其是在这一事件经由舆论曝光成为公共舆情之后,最应该出面说明情况的公安部门居然三缄其口,拒不披露案情,莫非公安部门也很为难么?
一桩失窃案,一系列的反常和错位,我看大抵只能有两种情形。一是这位工商局长的办公室的确很干净。有关方面一系列的反常举措,均属于反应过度。二是这位工商局长的办公室确乎有来路不明的贵重财物,有关方面才会一反常态,能“捂”多久算多久。
小偷是令人憎恨的,失窃案是令人痛心的。但笔者溜览网络评论发现,这个局长办公室的失窃案,也让一些网友犯了难,他们似乎不那么痛心疾首的是非观,令人玩味。一些网友甚至于有点幸灾乐祸,不仅不那么痛恨小偷,而且翻出类似的官邸失窃案,历数起小偷之“功绩”起来。唉,这个失窃案,咋就这么折腾人呢?
1118长江日报长江评论:http://cjrb.cjn.cn/html/2013-11/18/content_5251717.htm